李科普:“三好学生”评优制度应当革新
时下两会召开,众多代表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议案,现在笔者也提出一个建议,虽说是提出,也是旧事重提,希望得到重视。早在2004年8月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就提出倡议,废除“三好学生”评选制度,这一呼吁引起了教育界针对“三好学生”存废的激烈探讨。各方观点争鸣,然而还是没有出现明文规定废除,但是在探讨中暴露出这一制度的诸多弊端,确实应当做出适时调整,革新完善对学生的评优制度。
“三好学生”评优制度走上我国教育界历史的舞台,还要追溯到1982年,教育部、团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学校评选“三好学生”,这一明文通知标志着“三好学生”制度由此应运而生。“三好学生”中的“三好”就是指身体好、思想好、学习好,规定的评选比例占学生总数5%至10%。这一评优制度从诞生到教育界呼吁废除,有着历经20多年的评选实践历史。不可否认这一评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的教育目的,但是暴露出来的诸多弊端无不证明确实要针对这一评优制度作出调整革新。
这一制度过早给学生在未成熟的时候就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按照“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仅仅只占学生总数5%至10%,只有仅仅小部分学生获得“三好学生”这一荣誉称号,而大多数学生都排在“三好学生”评选标准之外,这种过早地人为划分学生的“三六九等”,会给大多数学生的心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伤害。简单机械地将学生过早地划分优劣,会让大多数学生形成不良的心理暗示,产生“不如别人”的心理阴影,这种对心理的消极影响在学生的成长中必定会起到阻碍作用。
在实行“三好学生”评选这一制度中,由于受到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三好”评选的标准被“异化”误读单一的学习好,这种被“异化”的评选是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众所周知的是三好学生一般不是“评”出来的,而是通过考试“考”出来的,这是对评选制度的误读,也会给学生错误的价值观导向,单一的“学习好”不能代替“三好”。异化的评选体系严重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行,造成的诸多不良影响都标明该制度应当进行革新完善。
由于长期以来“三好学生”评优制度的推行,在评选中间,滋生一些有悖评优初衷的不良现象也损可以享受相应高考加分、保送高校、择校等学外特权,于是“三好学生”成为学生未来竞争的利器、关乎学生前途命运的重要砝码和家长对外炫耀的法宝。学生为了给有评选大权的老师打点关系,宴请老师行贿老师等行为不乏其例,请客送礼换来“三好学生”名额,这一制度日渐变得堕落畸形,丧失了设想的初衷,对“三好学生”评优制度的理性反思和合理扬弃势在必行,完成学生评优制度上的有力革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