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按需分配应及时叫停

      一个40人的班级竟有30个三好生,再加上进步之星、体育之星、阳光少年等,几乎人人都有奖。南京一知名小学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表示,“升学需求和家长的这种‘要奖’心理让学校在评奖问题上很难办,有时不得不增加名额。”(1月15日《扬子晚报》)

      从1954年开始的“三好学生”评选,以其固定的评选比例、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在我国的所有中、小学校推行了50多年。“三好学生”成为多少代学生追求的目标和荣誉,也成为“好孩子”的同义语。

      曾几何时,“三好学生”也是笔者一直追求的目标,因为在我们多数人的心中“三好学生”意味着“学习好、思想品德好、身体好”,对于学生来说,它是一种崇高的荣誉。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社会心态的转变,笔者也看到了“三好学生”在评选过程中的一些弊端。

      近日媒体报道: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小学校长就说,以前他们学校一个班设置10个三好生,现在增加到16个,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还可以继续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家长对于三好生特别关注,升学择校的时候三好生也是能用得上的。

      原来,只要你有要求,你和教师“谈得来”,就能够让孩子获取三好生。可见,三好学生已经成为学校逐利的工具。评选过多过滥,甚至“人人都有份”,把不够“三好”标准的学生评上“三好生”,就会使三好学生的含金量大打折扣。这对于那些真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这样的三好学生还有什么激励作用?这是对素质教育的公然挑衅和蔑视。

      严格来说,“三好学生”的评选是有一定名额限制的,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学生即使非常优秀也可能评不上“三好学生”。这样评出来的三好学生才更具有激励作用。大家一直对“三好学生”这一标准有很高的认知度。而且很多老师认为,“三好学生”的榜样作用和积极作用不容忽视。它既有长期在学校文化中形成的价值积淀,也代表着人们对其标准的认可。只不过是在操作过程中,被人为地扭曲了,让“三好学生”评选广受争议。

      泛滥的“三好学生”,显示出当前教务人员职责缺失,对教育理念的误解。笔者认为,学生应该有一个评定优秀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应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步和完善,既重视个体差异,又重视个体努力的评价体系才是科学的。取消现行的“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后,教育部门应该尽快推出一种更科学、更有时代感的优秀学生评价制度,以符合素质教育的新要求。

      教育部门当务之急是要叫停三好学生“按需分配”之乱象,必须从促进教育公平、均衡教育发展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几个方面入手。另外,教育部门应该尽快推出一种更科学、更有时代感的优秀学生评价制度,以符合素质教育的新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评选出真正的“三好学生”。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