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今秋起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年1500元
东北网8月6日电(记者 高长利) 记者6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可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也享受此政策。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申请标准为每年每人15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向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所辖学校批复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