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日照“最美退役军人”的通知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件
日退役军人发〔2019〕3 号
关于评选日照“最美退役军人”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日照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办公室,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全市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以优异成绩庆祝新
中国成立 70 周年、日照市建市 30 周年,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日照“最美退役军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领域
重点从以下四个领域的退役军人中评选:(一)农业农村领域;(二)特殊贡献领域;(三)就业创业领域;(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与。
(一)在农业农村中建功立业,成为“三农”事业发展的带头人、精准扶贫的先进标兵、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人或弘扬者;
(二)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时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具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英雄壮举和大无畏精神,影响重大的;
(三)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在就业创业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做出较大贡献的;
(五)积极参加扶危济困、敬老爱老等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的;(六)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有非法经营行为或者失信,受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二)非法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三)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评选方式
1.组织推荐
各区县,市直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择优推荐人选,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个人自荐
关注“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经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委员会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材料,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也可直接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 138 号,邮编:276826,联系电话:0633-8818201)。自荐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四、评选办法
1.筛选入围人选。成立评审小组,对人选进行筛选,确定20 名入围人选。
2.入围事迹展播。联合日照广播电视台、日照日报社对入围人选事迹进行挖掘、刊播。
3.媒体投票。利用新媒体,广泛发动投票,投票数量作为评选日照“最美退役军人”的重要依据。
4.表彰宣传。今年年底前,主办单位联合表彰、宣传日照“最美退役军人”,并推荐参选国家、省“最美退役军人”。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是 2019 年全市退役军人荣誉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跟党走、不褪色”的创新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深入挖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寻找出来。
2 .广泛宣传发动。要以最大限度扩大退役军人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参与途径和入围日照“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踊跃参与,在参与中展示风采、受到教育,营造退役军人工作良好氛围。
3 .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对推荐人选严格审核,广泛征求组织及群众意见,确保退役军人事迹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责任。
4 .认真填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2000 字事迹材料、 500 字事迹简介各 3 份,推荐表一式 3 份( A4 纸),个人照片 2 一 3 张(只要电子版)。请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将所有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箱:rzstyjrswj@126. com 。
附件日照“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docx
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 日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