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广厦学院住宿费退费风波引关注

  

  “我们在11月份主动找哈尔滨广厦学院申请退还寝室费2000元,哈尔滨广厦学院不予退还,在我们广大同学齐心协力下,哈尔滨广厦学院同意退还800元寝室费,并且没发公告,而是辅导员给每位同学打电话说学校只给退800元寝室费,也没有具体明细。”爆料网友称。

  还有网友表示,学生不同意仅退800元,学校就直接跳过学生找家长索要银行卡号。

  

  

  公开资料显示,哈尔滨广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校名为“黑龙江广厦学院”,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合作办学,更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同年10月,经教育部确认为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国249所独立学院进行专项检查,学院被确认为全国百强独立学院,同年被评为全国质量、信誉、服务三A诚信单位;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广厦学院”。

  据悉,早在2020年4月,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发布预警。

  其中提到,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据了解,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高校对大学生的收费包含两种,一种学费,一种住宿费,如果再收取其他费用必须经过财政部等部门的批准,否则不能收取。

  针对学费,受疫情的影响,大学生虽然不能到教室上课,但是各个高校也安排了线上的网课。也算是享受了教育资源,但是对于住宿费,这个恐怕无法通过网上来消费了。

  有律师认为,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了应当退费,《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经检索,对于类似情况,有些高校不仅采取了退费的方式,而且还制定了相关制度,比如上海电机学院财务处还专门发布了《公示》(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操作制度),明确规定了疫情期间退费的标准,比如:一直居家的不收取这一学期的住宿费等等。

  哈尔滨广厦学院学子要求退还住宿费一事持续发酵。

  22日下午,黑龙江省教育厅就此事发声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高校有充分的自主管理权,民办学校自主权更大一些。至于省教育厅仅仅是业务上宏观指导。如果其违反相关规定,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的政府信访部门投诉反映。

  此前,多名网友爆料称,2022年上半年学生因疫情未能返校,也没有住在寝室,哈尔滨广厦学院理应退还一半寝室费,即2000元。“但是哈尔滨广厦学院从7月份毕业到10月份都没有主动说退还寝室费的问题。”有网友表示。

  爆料网友称,学生们在11月份主动找学校交涉,学校终于同意退还寝室费,不过只同意退还800元。

  来源:网络综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