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记杭州市申花实验幼儿园(师大附校园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杭州市申花实验幼儿园(师大附校园区)内,老师首先和幼儿一起探讨什么是国家安全,幼儿对于国家安全都有自己独特且深刻的理解。
老师向幼儿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同时也向幼儿介绍了网络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多个重点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1.防疫安全
疫情期间,教育幼儿尽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在公共场所不触摸公共物品,勤洗手。
2.交通出行安全
培养幼儿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例如:教育幼儿靠右边行走;不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玩耍;横过马路时,要拉着大人的手,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路。
3..防拐骗安全
教育幼儿一定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跟大人逛商场时不乱跑;一旦和爸爸妈妈走散,第一时间找警察、保安,千万不能随便跟着陌生人走,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4.用火用电安全
教育幼儿增强自身的防火和安全用电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幼儿家用电器和电器装置不要用手碰触;不要将手指插入插座,以防发生触电的危险;注意煤气使用安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不要让幼儿独自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防止煤气泄漏。
在学习了这些知识后,各班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提高幼儿自我防护意识。
小班幼儿通过观看动画短片了解了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了解到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知道了举报电话是12339。
中班幼儿在观看安全视频或聆听绘本故事后,认识了常用的交通标志,了解了过期食品的危害,知道了安全用电用火的知识,从中掌握了简单的安全防护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大班幼儿进行了安全宣传画的设计,创作出了一幅幅色彩艳丽、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画。还有幼儿主动带来了有关生物安全的绘本,让所有人都了解到国家安全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你我。
通过此次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幼儿从小就能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理解什么是国家安全,从中体会重视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从我做起!
供稿:杭州市申花实验幼儿园(师大附校园区)通讯组
编辑:毛晨
审核:鲍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