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滑致人摔伤 “小心地滑”能否让医院免责?
据芜湖新闻网消息,不少公共场所都会张贴有“小心地滑”等温馨提示标语,那么是否张贴了标语,在发生意外时,公共场所就可以免责呢?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医院地面湿滑导致陪护人员意外摔伤引发的纠纷。
据南陵县法院法官曹水胜介绍,2017年5月,李某因丈夫入院治疗,李某在院陪护,没成想在陪护期间上厕所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致左肱骨上段骨折,李某经司法鉴定确认为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在医院上厕所时,因地面湿滑,导致摔伤,医院负有责任。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
庭审中,医院辩称,李某摔伤后,医院已支付李某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李某受伤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同时,在医院走廊上,张贴有“小心地滑”的温馨提示,单位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南陵县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未做好医疗场所的保洁工作、导致地面湿滑,安全保护等存在一定过错,经调解,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扣除其已支付给李某的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外,还应支付给李某1.9万元。
以此案为鉴,承办法官提示,医院作为对外从事医疗活动机构,对进入医院的公众均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发生,医院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虽然张贴了“小心滑倒”的提示,但作为公共场所,也应当保障其设施、设备不会给公众带来危害性。此案中,医院应及时将地面污物打扫干净,不能因张贴了提示而不尽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李某作为非患者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滑倒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