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用规范汉字表》增收专门领域用字(2)

  2.《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通用规范汉字表》包括主表和附表两部分。

  主表共收8105字,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信息处理等方面和社会生活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附表有两个:附表1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呈现了规范字和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以指导人们正确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方便古籍阅读和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信息交流。附表2是《<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供查检使用。

  3. 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始终把握六条原则:

  (1)尊重传统,注重汉字规范的稳定性。充分考虑与原有汉字规范的衔接,对一些重大问题审慎处理,维护现行汉字系统的基本稳定。

  (2)尊重历史,注重汉字规范的继承性。对已有的汉字规范进行梳理、研究,凡需调整之处,都充分考虑全民习惯和社会的可接受程度,遵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审慎细致地处理。

  (3)尊重现实,注重汉字规范的时代性。根据信息化时代汉字应用的实际需求,对以往的规范进行整合优化,消除相互间的矛盾,修正疏漏,补充发展,体现汉字规范的时代需求和时代特色。

  (4)尊重民意,注重汉字规范的社会性和服务性。研制过程中通过发布公告和座谈会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道于贤”,广泛听取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汉字应用主要领域、相关学术团体、高等学校、新闻媒体、文化界和国家语委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还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海外意见。对公开征求意见中反馈的3141件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分析”,在充分吸收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字表进行了修改完善。

  (5)遵循规律,注重汉字规范的科学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遵循汉字发展和应用的客观规律,运用语料库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充分论证、科学定量、合理分级,吸收社会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提高汉字规范的科学性。

  (6)充分考虑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人汉字应用的实际情况,兼顾汉字应用的国际需求,尽量避免扩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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