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发小学低年级开学复课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开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前期其他学段年级开学复课后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的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5月22日,市教育局下发呼和浩特市小学低年级开学复课相关事宜通知。

  6月2日起,小学一、二、三年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和属地管理原则,经旗县区相关部门评估合格后,报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开学复课,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备。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严格开学复课标准,按照教育部“五个一律”“三个不得”的要求,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复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做好开学(园)复课准备,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