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項目七年糾葛:一審再審 莊勝、信達三上公堂

  當日,各方當事人、委託代理人簽完庭審筆錄後,已是21日淩晨1時10分。此前,8月18日,該案件經歷了4小時庭前會議。據悉,庭前會議和庭審均進行了庭審直播,直播觀看人數一度突破10萬大關,該案件的社會關注度可見一斑。

  9月4日,位於北京市宣武門外大街香爐營的住宅小區“國安府”仍在按部就班地施工,看似風平浪靜的背後,是“國安府”曾經兩任持有人因為這個黃金項目陷入長達7年的法律訴訟長跑中。

  8月28日下午2時30分,信達莊勝的合同糾紛案由最高法院審判監督庭主持,組織展開第一輪調解。

  一週之前,8月20日,信達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投資”)、北京信達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置業”)、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信達北分”)與北京莊勝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莊勝地産”)的合同糾紛案再審開庭。

  當日,各方當事人、委託代理人簽完庭審筆錄後,已是21日淩晨1時10分。此前,8月18日,該案件經歷了4小時庭前會議。據悉,庭前會議和庭審均進行了庭審直播,直播觀看人數一度突破10萬大關,該案件的社會關注度可見一斑。

  截至本次審判,莊勝與信達的合同糾紛案已經歷三輪審判。截至發稿時,時代週報記者為求證本案進度,多次致電當事三方,三方均無回復,信達地産相關人員打斷記者提問後,火速挂斷電話,當記者再次撥打已無法接通。

  是何等糾葛讓當事方如此回避該項事件呢?

  前世今生

  公開資料顯示,“國安府”項目位於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東側,建築面積約295951平方米,共分四期建造,一期為5號、7號樓。項目附近有國華商場、百盛購物中心、大柵欄西街商業步行街等場所。

  值得一提的是,國安府附近的教育醫療等配套資源豐富,長安兒童幼兒園、北京第一實驗小學、第四十三中學、北京師大附中、北京市第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等均坐落于項目周邊。這些配套設施無疑為“國安府”的升值埋下伏筆。

  9月4日,房産仲介陳志偉(化名)向時代週報記者介紹,“國安府”是目前北京市二環內,唯一待開盤的高端住宅項目。

  1992年,在莊勝地産拿地之初,項目周邊的房屋均價還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盤桓,而目前,“國安府”均價已經升至173235元/平方米。

  據相關房屋仲介機構統計,“國安府”的戶型是158─291平方米的平層住宅,物業費定價為每月10.35元/平方米,二手房的售價基本平均每套價格都能達到2600萬元以上。

  國安府的價格水漲船高,其背後因素也是由於不斷疊加的時間與損耗成本。

  9月5日,一位接近中信國安的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其實,莊勝二期A-G地塊的最大難度不是再建而是拆改,地塊距離天安門廣場不足2公里,居民多,企業類型混雜,拆遷改造難度大。

  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國安在2017年初完成了剩餘近500戶居民、6家企業的拆遷工作,並於2017年3月22日取得了土地證,前後投資約100億元。

  9月4日,時代週報記者來到“國安府”項目所在地,現場仍處於施工狀態,位於北側的項目一期已交付使用,而位於南側的二期工程已經基本完工,正在進行外立面的施工。

  9月4日,陳志偉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從莊勝一期開始,這塊地塊本欲規劃做“莊勝廣場”,但是在施工過程中,莊勝出現資金鏈問題,就此開始轉手二期的土地工程。因為莊勝與信達的糾紛仍在持續中,導致莊勝二期的“五證不全”預售時間一再拖後,已經預計延期至2021年。

  網上公開資訊顯示,在2016年、2017年、2018年間均有“國安府”二期預售開盤的消息傳出,但是均未開盤成功。

  陳志偉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國安府房源緊俏,一期購買的業主很多是通過內部關係,拿到了“內購號”才能通過搖號購買。自2016年上半年,國安府二期首次傳出開盤消息後,置業業主持幣待購,至今仍有業主在詢問開盤消息,等待開盤。

  9月4日,在記者走訪中,“國安府”所屬椿樹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樓盤一直在建,但是何時開盤不清楚。

  風波不斷

  如此寸土寸金的地塊,至今依然處在“預售無法售,歸屬為何家”的問題中。

  1992年,北京市原宣武區在香港招商引資,莊勝地産競得宣武區的危改工程;6年後,1998年6月24日,莊勝一期危改地塊拆改再建完成,莊勝崇光百貨正式開業,一時間與崇文區的新世界百貨形成北京南城兩個重要的商業區。

  莊勝崇光百貨的成功並不代表莊勝地産可以走得更遠。

  2002年莊勝地産開始啟動二期項目拆遷工作,據時任莊勝地産副總經理的張沛對媒體介紹,二期項目拆改涉及5300戶居民,總建築面積75萬平方米,但二期項目啟動兩年後,2004年莊勝地産因資金鏈問題,項目陷入停滯。

  據2020年8月18日的庭前會議內容顯示,當時的莊勝公司面臨三重困境:一是欠付40億元的鉅額債務;二是訴訟纏身,莊勝公司一期所有的房産和二期所有的地塊,包括本案當中的7個地塊全部被查封,面臨被司法拍賣的風險;三是,並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隨時可能被政府收回。

  隨著莊勝地産資金鏈問題産生,莊勝地産在中國銀行湖南分行以及廣發銀行及部分美元債務出現違約狀態。2004年底,信達北分開始承接莊勝的部分債務,與莊勝方面簽訂債務重組協議,至此,信達正式開始介入莊勝二期工程。

  2009年10月9日,莊勝地産、信達北分、信達投資簽訂《莊勝二期A-G地塊項目轉讓合作框架協議書》。

  目前看來,當時莊勝地産除出售所屬資源外,似乎並無其他解困之法。

  根據《莊勝二期A-G地塊項目轉讓合作框架協議書》協議內容顯示,莊勝地産將莊勝二期A-G等7個地塊轉讓給信達投資所屬指定項目公司,轉讓價格32.59億元。2009年10月20日,信達投資全資成立北京信達置業有限公司作為7個地塊的項目公司,註冊資金4億元。

  據2020年8月18日的庭審記錄顯示,根據2009年三方簽訂的框架協电影盒子議內容,莊勝地産與信達方面約定,莊勝地産對信達置業增資入股1億元佔有20%的股份。業內人士猜測,這就是長跑7年的合同糾紛案的導火索。

  但是據資料顯示,莊勝作為外資公司,在項目立項之前,無法增資入股至信達置業,也就無法兌現其20%的股權。據媒體報道,莊勝方面對外表示,曾多次催促信達辦理立項事宜,但未能辦妥。

  2020年8月20日的庭審中,莊勝地産方面也表示,信達投資和信達置業的違約行為有兩項,其中一條就是沒有及時完成開發項目的立項。

  莊勝地産稱,《框架協議》第9.2條約定,莊勝公司增資入股前,信達投資不得對外轉讓信達置業的股權。但是莊勝公司的這項合同權利以及信達投資的這項合同義務都只是合同層面的,只要莊勝公司未成為信達置業的股東,莊勝公司就無法運用信達置業章程中董事會一致同意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這個權利,以及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優先購買權來限制信達投資對外轉股,甚至也更容易完成掛牌交易手續。

  在信達接手莊勝二期的項目之後,因拆遷問題,項目再次爛尾。

  9月5日,據知情人士向時代週報記者透露,拆遷過程中,居民有不少“難拆戶”,拆遷工作推進很慢,這期間,莊勝二期的項目工程一度處於停滯狀態。

  最終,信達通過面向全社會公開掛牌的方式進行轉讓股權,由中信國安摘牌。

  但是,2020年8月20日,莊勝地産董事長周建和在做法庭陳述時表示,在信達公司轉讓股份之前,莊勝地産先後兩次向信達公司發出正式公函,先後兩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信達公司不要進行股份轉讓。

  周建和提到,最高法院的2015民二終字第61號判決書也非常清晰地支援了莊勝的解除權。

  周建和提到的信達兩次股份轉讓是,2011年12月,信達投資首次轉讓信達置業65%股權;2012年9月,信達投資將信達置業100%的股權轉讓給中信國安。而周建和提到的兩次公函發出時間,也均在兩次股權轉讓的前後。

  2013年5月27日,莊勝地産第一次將信達投資和中信國安推上北京高院被告席,要求法院撤銷關於信達置業股權轉讓協議。緊接著,當年12月,莊勝地産再次將信達投資、信達置業和信達北分起訴至北京市高院,雙方矛盾全面爆發。

  在2014年12月18日下達的一審判決書中,北京市高院駁回了莊勝地産所有訴求,並支援信達置業提出全部反訴,一審以莊勝敗訴完結。

  但是,在2017年3月24日,最高法編號為(2015)民二終字第61號民事判決書顯示,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3)高民初字第04405號民事判決,支援莊勝提出的訴求。莊勝在二審中,大獲全勝。

  一勝一敗,兩次審判出現不同結果,業內律師分析,這可能是由多方過錯而導致的。

  這個事關百億地塊的合同糾紛案件最終將怎樣畫上句點?

  走向何方

  9月3日,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本案的核心爭議點在於信達轉讓股份給中信國安的行為是否違約,以及股權轉讓行為是否構成《莊勝二期A-G地塊項目轉讓合作框架協議書》中第13.4.4條規定的惡意違約,或者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從而莊勝獲得解除權。

  王玉臣律師認為,本案的關鍵分歧在於是否可以認為莊勝已經實際完成入股?以及中信國安始終表示願意接受信達的義務,願意配合莊勝完成股權確認,是否可以認為框架協議的履行沒有障礙,仍能實現?不同的解讀,導致了兩審判決的不同。

  王玉臣律師同時表示,實際上,本次三審也不一定是最後一審。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通常所説的“終審”,是指的二審。意思是一般案件經二審判決或裁定作出即已經生效。

  作為例外,我國在一審、二審之外,還有再審制度,也就是本案中的第三次審理。

  在此次案件中,還有一位“躺槍人”,那就是在信達轉讓股權之後,通過招標進入的中信國安。

  9月5日,記者再次走訪現場注意到,國安府的圍擋廣告牌上仍然標注著開發商是“北京信達置業有限公司”,但是物業人員胸卡卻顯示是“中信國安物業”。

  該人員向時代週報記者坦言,一期的物業管理是由中信國安在做。

  如果後期中信國安提出再上訴,此案件將會再提審嗎?

  王玉臣律師表示,合同糾紛中有一個原則是相對性原則。簡單來説,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只能是合同簽訂人,中信國安不屬於框架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參與到這個訴訟中來,不能對此案件提上訴。“況且,本案是最高院直接再審,沒有上訴一説。”王玉臣律師補充道。

  此案將走向何方?9月3日,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本案可能為混合過錯,故一審再審、一改再改,其認為最好結果是庭外和解。

  據庭審直播顯示,5位合議庭成員共計提出27個問題。其中,有關股權轉讓、增資入股的問題佔據7個,包括“信達投資為什麼要轉讓信達置業股權”“既然信達認為莊勝公司享有20%的股權,為什麼還要轉讓100%的股權”等。

  在該案的庭前會議及再審過程中,合議庭反覆強調的是調解結案,審判長顏茂昆也表達了希望各方本著誠信、公正、合理、適度、現實的原則,珍惜調解機會,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在此前的媒體報道中,莊勝地産已經公佈調解方案,而信達的調解方案仍未面世。在調解的道路上,雙方或仍將繼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