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发放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廖婷婷

  要生二娃么?想生,可是没人带啊。这样的对话是不是经常在你的耳边听到?

  0-3岁儿童的幼儿托育难其实困扰着很多家庭。就在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此前处于政策空白期的0-3岁托育服务行业,首次提供了国家级的发展指导意见。

  今天(5月22日),杭州市下城区星原托育园韩老师领到了一张特别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是下城区作为全省试点发出的第一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也意味着,下城区作为全省试点,将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社会兴办服务模式”进行有益探索。

  幼托机构怎么管?九月前下城将发布细则

  昨天下午2点半,星原托育园的韩绯老师,从下城民政工作人员手中接过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果其它的审批流程顺利的话,今年9月份就可以开园了。

  这意味着,下城区政府要“插手”幼托行业了。实际上,从去年9月起,下城区作为全省试点,已经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据统计,下城目前有3岁以下婴幼儿1.26万人,根据测算,其中35%有托育照护服务的需求(其中,以双职工家庭以及无隔代养育家庭的需求意愿最为强烈);但现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总体不足。

  “现在市场上的早教机构几乎面临失管的状态,并且供需矛盾比较凸出。此外,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市场托育和机构发育不足、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也愈发严峻,政府必须要出手介入了。”下城区副区长包晓东表示。“在九月前,政府将会对外发布机构的管理办法、框架性的发展意见、机构的设置(场地标准)、师资队伍的建设等细则。并争取在9月份推出500多个托育机构的入学名额。”

  据了解,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需要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或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要在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还应当及时向区卫健局备案后,才能对外开展服务。韩老师告诉记者,星原托育园有1000㎡,正式对外招生后将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最少100人。

  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5种模式完善婴幼儿照护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意见》里提出,要通过加强对家庭、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三方的支持和规范,到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其实自2018年9月起,下城区就在全省先行开展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试点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目前,下城区重点倡导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有五种:家庭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单位自建服务模式、社会兴办服务模式。

  其中,下城区的妇幼健康管理链式服务保持较高的工作水平,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家庭服务模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今天下午,钱报记者也实地走访了位于耶稣堂弄的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二楼的“三优中心”,可爱的宝宝正在进行“游泳练习”,而中心的专业医护人员也在指导家长,如何对宝宝进行抚触按摩。

  ▲图:宝宝在三优中心里游泳

  “3岁以下的婴儿家基本上以家庭照护为主。但是婴幼儿家长及家庭在婴幼儿照护方面其实存在诸多问题,如新手父母缺乏养育经验,不能及早发现照护问题;母乳喂养知识缺乏等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国伶介绍,目前,中心依托“三优中心”建设,开设了婴幼儿养护人照护系列课堂,课堂内容包括如何给宝宝洗澡以及实操训练、母乳喂养、婴幼儿护理、如何正确喂养等等,从孕妇期就开始介入。“有些家庭成员间新、旧养护观念差异大,站在我们的角度去告诉家长们正确的做法,其实更有效果。”

  在儿童保健科负责人周智敏医生的手机里,有一个140多人的群,这些都是在周医生这里建儿童健康保健卡的妈妈们。打开群,你会发现,每天都有许多新手妈妈们发来的问题,以图文、视频的形式向周医生请教。比如打了预防针宝宝有点发烧怎么办?比如孩子口腔溃疡了怎么办?在群里,每一个问题,周医生都悉心地进行了解答。

  ▲图:儿童保健科负责人周智敏医生每天都会在群里回答妈妈们的问题。

  “我们的一位工作人员,今天还去参加了国家母乳喂养师的培训。未来,我们将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以及家庭养护需求,开展新生儿1周岁内上门入户指导工作,内容包括对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智护训练、婴幼儿早期教育等知识与技能的具体指导和督促,同时对家庭照护环境以及家庭成员间照护关系进行评估和干预。”陈国伶表示,根据不同婴幼儿家庭照护需求,未来还计划开展个性化的家庭指导服务工作。

  钱报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下城区还将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标准,鼓励“托幼一体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单位自建服务模式”等其他服务模式的发展,有重点、有计划、按标准培育一批示范项目、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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