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必看】本月税(费)种综合申报范围继续扩大后,如何进行申报错误更正?一文来了

  

  

  9月1日起,上海市税务局在实现十一税(费)种综合申报的基础上,再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纳入综合申报范围,税费种类达到17个。

  

  申税小微,这次扩大综合申报范围确实便利了不少,但我们万一综合申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需要前往线下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吗?

  实行税(费)种综合申报后,在电子税务局或etax@sh 3上也相应新增了“申报错误更正”功能哦!所以,可以直接在网上实现自行更正,接下来一起看看具体操作吧~

  

  网上操作流程

  01

  途径一:电子税务局端

  前排提示

  目前支持更正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及资源税。

  (一)申报错误更正

  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

  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模块,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选择申报信息进行申报错误更正。财产和行为税相关税种需先更正税源采集,再进行更正申报。

  

  

  

  

  (二)申报作废

  小贴士:如果申报后没有扣款,可直接作废申报哦!

  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1.点击【申报作废】模块

  

  2.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选择税种、申报日期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

  

  3.查询成功后,选中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作废】。

  

  

  02

  途径二:etax@sh3端

  (一)申报错误更正

  使用税种综合申报申报成功的居民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申报可在【菜单】—【文件】—【更正申报填写】,进行更正申报。

  

  

  (二)申报作废

  客户端目前仅支持单一税种的作废,作废后再通过税种综合申报表申报。点击客户端主界面【菜单】—【文件】—【申报作废】—选择要作废的【申报项目】—【作废】

  

  申税小微温馨提醒:本月申报截至9月15日(本周三),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按期完成各项申报事宜!

  上观号作者: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