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中考加分政策

  中广网上海3月13日消息(记者吴善阳)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海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市级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区县级先进对象不再加分,在“提前录取”批次由学校优先推荐。

  近年来,考试加分政策备受社会关注,教育部要求各地高考加分工作要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要逐步与教育部文件要求一致,并有逐步取消的趋势,以体现教育公平。在此大背景下,上海中考加分政策的思想与此保持一致,在取消竞赛加分的基础上,研究对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政策的调整。

  在调整政策性照顾政策方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回沪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国产动漫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调整为5分。

  为确保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将向社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