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科学】黑龙江省对口招生考试在即,防疫“八须知”要注意

  ZAKER 哈尔滨记者 周雪莉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将于 5 月 14 日 -15 日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要牢记考试防疫 " 八须知 "。

  1. 尚在考点以外地区的考生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及相关要求,考前 14 天 ( 4 月 30 日前 ) 务必返回考点所在地,并按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健康观察,以免不符防疫要求耽误个人参加考试;已在考点所在地考生考前 14 天非必要不外出,尽量不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更不能到疫情中高风历史片险区域。

  2. 考生在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人员接触史,以及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要主动向所在学校或招考机构报告。有隐瞒或谎报行为、妨碍开展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3. 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熟悉考点,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尽量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决定在考点周边食宿的考生,要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食宿场所,确保食宿安全。

  4. 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同时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及 " 龙江健康码 ""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 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48 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电子版或纸质版 " 核酸检测报告 ",5 月 13 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达到或超过 37.3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并听从安排。

  5. 考生进入考点后,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谈。在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

  6.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要对提供的 " 龙江健康码 ""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 和 " 核酸检测报告 " 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不实行为造成的后果,接受相应处理。

  7. 考试结束时,考生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8. 因疫情复杂多变,考生要充分打好提前量,进入倒计时备考状态,确保安全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可于 5 月 9 日起在黑龙江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 " 网报中心 ",点击 "2022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入口 " 自行打印准考证。

  编辑 宋芮彤

  值班主编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