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市发布高考改革方案,释放了哪些信号?与你息息相关!

  导 读

  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考试科目组合为“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物理、历史选择一科;“2”为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选择两科

  ·招生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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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1

  “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3”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共有12种组合

  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新高考选科模式对比

  

  2

  等比例转换法

  312中的“2”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广东、福建、湖南、重庆四地明确提出采用等比例转换法进行等级赋分,分数区间均在30~100分之间。

  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各省略有区别。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湖北发布新高考实施方案发布 采用3+1+2模式

  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点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研究同意,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

  目标: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内容: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及保证措施。

  自2021年起,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3+1+2”组合方式,即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1门首先科目+2门再选科目)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据了解,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搭建区域资源共享平台,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各级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学校将密切配合,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在我省平稳有序实施。

  附: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先后经湖北省招生委员会会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4月23日

  相关问题解答

  Q1

  8省市改革方案中,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下同)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 750 分。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50 分,总分 450 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 2 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 1 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 2 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Q2

  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要在历史和物理 2 门首选科目中选择 1 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4 门再选科目中选择 2 科。

  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符合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中学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有关省份中学教育教学实际。不同地区的中学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 4 门再选学科中选择 2 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 12 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

  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中物理和历史中选择 1 门参加选择考。

  Q3

  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

  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核心素养地位,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 12 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 2 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1 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 1 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Q4

  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Q5

  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 80 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 100 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 1000 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Q6

  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分别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选考科目每科原始分为 100 分。转换时以 30 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 100 分。将每门选考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 A、B、C、D、E 共 5 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 和 2% 。将 A 至 E 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 100~86、85~71、70~56、55~41 和 40~30 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注:广东等级分换算不同,详见第二条推送)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

  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所在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省情;

  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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