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及对外担保相关情况。相关担保目的均是为满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开立保函等需求,是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增信措施。公司各项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报告期期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额度,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我们还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聘请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考察了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需求,审计费用合理,相关审议及聘任程序合规。

  (五)利润分配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约3.72亿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30.09%。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是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体现。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六)变更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财政部会计司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固定资产准则相关内容,对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该项调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公司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如上所述,报告期内我们按照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角度出发,对公司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结项、对外担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