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诊所!小心被罚......

  

  来源:卫生健康法制实践

  张某最近突然把腰扭伤,正好门口有一家“**保健按摩店”,出来进去人不少,便想就近去做做按摩,缓解一下腰部不适。

  张某进店后,看见迎面墙上挂有“祖传中医正骨”牌匾,桌上放有针灸盒以及“药贴”等,经营者“王哥”了解张某诉求后说道,“来我这里就对了,我这不光按摩,祖传的中医正骨,一按就好!”。

  张某随即在该“按摩店”接受了正骨和针灸治疗。但是,治疗后张某的腰痛更加严重。

  随后,张某将这个情况投诉到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执法人员调查,“按摩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者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对外宣称为按摩店,其实为前来按摩人员宣传祖传中医正骨技术,为患者开展中医正骨、针灸治疗。

  最终,经营者王某被执法部门告知予以行政处罚,王某试图逃避处罚“一走了之”,最终行政机关通过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确保处罚履行。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诊疗

  未取得医师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中医正骨和针灸等技术。

  上述案例中的王某不仅没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更重要的是,要开展针灸,必须执业范围包含中医针灸。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开展养生保健服务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

  中医诊所在开展诊疗服务时,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

  具体说,在服务过程中如果使用了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医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那就是诊疗服务了,也就是治疗疾病;而保健养生服务只能起到缓解疲劳的作用,并不能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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