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中校内资助方案
一、学费减免与特困生补助:(责任部门:资助办)
一、资助对象:对于成绩优秀或表现良好的家庭贫困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或发生天灾人祸、意外伤害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必须如实填写繁昌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要求本人承诺和班主任复议确认 。
各班级和学校对于申请的学生进行情况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 学生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迅工具、电子娱乐新产品;
(2) 学生不守学校纪律,不好好学习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3) 生活有奢侈现象或与同学过生日等聚餐行为;
(4)学生家庭有私家车和商品楼的;
复审时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可召集任课教师、同学等座谈,也可采用校内公示的办法进行。
(二)评审:
各班成立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在班级内公示五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校要根据本方案,组织复审。复审时,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审结束后,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学生名单、年级、减免金额,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电话为0553—7851085)。
(三)资助发放。
校资助办公室和校长审批、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资金进行打卡发放。
二、勤工助学:(责任部门:团委)
学校提供学生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岗位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工作,领取报酬。建议利用艺术节和体育节。
班级内如有家庭贫困而需要勤工俭学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并通过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至校资助办公室,在不影响学生学业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给学生安排勤工俭学的机会。
需要汇编提交的资料:
1、繁昌一中校内资助申请表
2、勤工俭学申请
3、活动文件
4、资助金发放表
5、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三、校内奖助金:(责任部门:教务处)
对成绩优异,在各级科技大赛、体育竞赛、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中获奖或表现突出(通常是指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的学生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助学金。
需要汇编提交的资料:
1、繁昌一中校内资助申请表2、相关文件
3、资金发放表
4、奖励学生名单
5、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四、外出参加活动和竞赛的贫困生资助(责任部门:教科室)
需要汇编提交的资料:
1、繁昌一中校内资助申请表
2、相关文件
3、资金发放表
4、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注:1、文件或资助发放表表头均为“繁昌一中校内资助”
2、资助发放表必须有制表日期和制表
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负责本校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摸清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要倍加关心,及时上报,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流失一个学生。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资助办要认真审核各班上报的资助对象,严格遵守材料提交的时间,对弄虚作假和延误工作时间的班级要通报批评。
3、工作人员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由学校予以查处。
4、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视情节情况,给予取消资助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