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双优|学生打架引纠纷 法官温情促和解
近日,民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在校学生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韩某和马某均系在校学生,2023年2月22日,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放学后打架,放学后马某指使同学龙某殴打韩某,致使韩某受伤,韩某经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胸部闭合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花费医疗费2000余元,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书,认定马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处以马某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后韩某监护人与马某监护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韩某遂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在校学生,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双方监护人进行调解,并对两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有针对性地释法明理,指出这次打架事件中两名未成年人各自的错误后,情、理、法相结合耐心讲解和说理,让他们认错改错,多次沟通后,双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达成协议,马某及其父同意赔偿韩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余元,双方家长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让其好好学习、遵纪守法。
法官寄语
近年来,校园伤害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良好秩序,作为学生,应该冷静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切忌冲动斗殴,同学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关爱,专注学业,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言传身教,更要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引导孩子建立懂法守法、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