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5岁小保姆怀孕后诬陷老师,9年后真凶落网,老师已家破人亡

  常言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意味一个人惹得众怒往往会使得自己被众人指责,长久的压力积累下,即便没有病症也会死去。

  

  1988年的河南省泌阳县就上演过这么一幕,一位平日里受人爱戴,细心负责的好老师,突然之间就变得人人喊打,如老鼠过街一般,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一位原本受人爱戴尊敬的老师,变成过街之鼠一般了?

  这一切要从一个15岁的未成年少女,阿春(化名)说起。

  阿春1972出生于泌阳县的一个农村家庭,受到父母兄弟们的宠爱,因为生活于农村家庭,阿春从小就干活勤快,身上也带着当时农民所具备的老实质朴的精神。

  因为家庭贫困,从小就没有上过几年学的阿春不得不外出帮忙务工,1987年,经过熟人介绍,阿春来到一家刚刚生育的家庭作照顾小孩的保姆,这一家庭男女主人都是老师,男的姓蒋,女的姓王,两人为人成熟和蔼,看着只有15岁的阿春,也泛起同情心,将阿春当作自己的学生一样,热心招待。

  

  由于蒋老师和王老师的诚心相待,阿春做事也是更加努力、认真;工作勤快;阿春的表现使得夫妻二人十分满意,甚至一度想要将阿春留下来,在自家长期帮忙照顾孩子,面对两位老师的殷勤挽留,阿春也流露出一副笑容,感觉自己就好像是在做美梦一般。

  然而,这个美梦很快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所掩盖。

  从1987年开始,因为要长时间在蒋老师家中帮忙做保姆照顾孩子,阿春不得不借住在县城的姨父家中,此时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气质青涩稚嫩的阿春引得姨父觊觎,他开始频繁地向着阿春献殷勤,企图博得阿春的好感,降低警惕。

  1987年7月,阿春向往常一样前往姨父家中,恰好当天姨母也不在家中,姨父便决定要趁机下手,姨父看着阿春,便笑着说:“阿春,来我房里,我给你看一件好玩意。”闻言,因为姨父长久营造出来的好感,阿春并没有多想便随着姨父前往房间,进入房间后,姨父露出得逞的笑容,锁上房门...

  

  事情结束之后,阿春一个人裹着被子默默哭泣,眼泪滴答滴答地掉落在床单上,将床单打湿,然而,面对这般凄惨的阿春,姨父并没有丝毫的羞愧悔之心,说道:“你不想被别人发现这些丑事,最好别说出来,反正我做几年牢就出来,你被人知道就要毁一辈子。”

  就这样,姨父长期以“阿春,你也不想这些事情被别人知道吧?”之类的理由,强迫欺骗没有什么法律防范意识的阿春就范,期间对于阿春更是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

  1987年年底,阿春发现自己的癸水已经很久没有来了,感到疑惑的她立刻查找相关的书籍信息,得知自己很有可能怀孕了,他连忙暗中购买验孕的器具,经过检验,她发现自己真的怀上了小孩。

  这个震惊的事实使得阿春这个刚刚15岁的孩子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她连忙找到自己的姨父,然而这个禽兽对于自己的外甥女根本没有丝毫的关心,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把自己撇出去,他要求阿春说自己的孩子是哪个户主人家的——也就是蒋老师的孩子,试图撇清自己的关系。

  

  听到姨父的话,阿春顿时感觉到绝望,她知道姨父是根本不想承担丝毫责任,她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走出姨父家大门,向着蒋老师家走去,当她走进蒋家后,她看着面前这一对和蔼的夫妇露出了犹豫挣扎的神色,她想自己是否能够向着两位待自己很好的老师求助了?

  她微微开口,欲言又止,神色犹豫,每当要出声的时候都被自己的内心所阻止,她一边想着“这样的丑事不能够往外说,不然会使得姨父姨母离婚”,另一边又想到“两位老师待我很好,我不能陷害他们。”在两种想法中挣扎许久的阿春最后还是没能够说出一句话,默默向着两位老师提出辞职回家的请求,王老师(妻子)看着阿春的神色总觉得有些异样。

  回到家后,没有常识的阿春想着自己瞒下来,到时候找个机会打掉孩子,但是面对朝夕相处的家人,阿春神态和身体上的变化怎么瞒得过去了?春节过去没多久,发现阿春异样的父母就开始逼问阿春,看着实在无法隐瞒,阿春想起了姨父曾经说过的话:“就说是蒋老师的孩子。”就这样,阿春编织着谎言,将蒋老师说出来顶嘴。

  

  阿春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番话对于一个热爱教学事业的老师有着多么大的伤害。

  阿春的父母得到消息后,立刻拿起木棍刀具奔向蒋家,要蒋老师给一个交代,这一消息也顿时传的满城风雨,往日受人尊敬爱戴的老师彼时已经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听闻消息之后,蒋老师立刻跑回来同阿春对质,说“自己绝对没有伤害过阿春”,看着昔日尊敬的蒋老师的落魄模样,阿春于心不忍,但是——木已成舟,此时的阿春已经无法回头了。

  没过多久,蒋老师的工作和生活也因此乱作一团,本人也身患重病,只有他的妻子王老师还一如既往地相信他,陪伴在他身边。

  

  而阿春的姨父,看着阿春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顿时感到恐慌,他害怕最后自己暴露,便直接逃跑,隐姓埋名起来;但好在,王老师始终相信着自己的丈夫1988年9月,在经过千辛万苦,王老师终于找到一家亲子鉴定机构恢复了丈夫的清白。

  面对这铁一般的事实,阿春只能说出实情....而此时的蒋老师,生命已经如风中残烛,两年之后,黯然辞世。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致使他人名誉受损的,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阿春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诽谤那么简单,他的指控不仅使得蒋老师工作生活上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还使得身心都受到了巨大伤害。

  

  除此之外,阿春的指控一旦成立,蒋老师不仅仅是名誉受损,还将要面对一系列刑事责任,这已经超过诽谤罪的范畴,属于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三条),根据刑法规定,诬告致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正如上文所说,蒋老师一家所受到的打击已经对家庭工作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

  1990年泌阳人民法院,以阿春犯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一共判处6年有期徒刑,阿春,一个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阿春的姨父在六年之后被捕,被判处了14年有期徒刑,值得一提的是,阿春姨父犯下的罪行并不只有QJ罪,还有教唆诬告陷害罪、诽谤罪,教唆犯罪在刑法当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往往是按照犯人所犯的罪责来进行定量,换句话说,姨父的罪行属于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和QJ罪等数罪并罚。

  

  “假作真时真亦假,有为无处有还无。”蒋老师因为阿春的一句话,整个生活都陷入黑暗之中,而阿春,也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谣言的力量,令人生畏,也希望大家在日后的时光里,明辨是非,保持镇定,不要随便相信那些没有真凭实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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