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十二:教学
教学的内涵
1.教学的含义
教学是指在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
地位: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工作。
2.教学与教育的关系——部分与整体
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
3.教学与智育的关系
智育不仅可通过教学实现;教学是智育的途径之一。
形式教育与实质教育
一、形式教育(17世纪)
1.代表人物:洛克、裴斯泰洛齐。
2.主张:发展学生的智力。
二、实质教育(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
1.代表人物:赫尔巴特、斯宾塞。
2.主张:传授对生活有用的知识。
3.理论基础:联想主义心理学。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
2.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
3.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
4.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 。
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1.激发学习动机;
2.领会知识(中心环节);
3.巩固知识;
4.运用知识;
5.检查知识。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1.备课——教好课的前提
2.上课————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3.课外作业的布置与反馈
4.课外辅导——个别辅导、小组辅导和集体辅导
5.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价
方法:测验法、观察法、调查法、自我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