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放暑假,安全不放假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暑期即将来临,广大学生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每一名孩子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交通安全屏障,确保你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为此,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守法表率
家长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作为学生家长,请各位家长做好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守法安全表率,用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们起到示范作用,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驾乘汽车时系好安全带,不酒驾醉驾、不超员超速、不争道抢行、不强超强会、不违法停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骑乘二轮车时,请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随意变道横穿,牢记“有牌照 不加篷 戴头盔不超员 靠右行 不乱停”。
二、养成规范习惯
家长要时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边走,不走路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骑自行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转弯时伸手示意,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逆行、不并排骑行,严禁骑车带人、双手离把、曲折竞驶等危险行为;要远离渣土车、水泥罐车、货车等车辆“视线盲区”,远离车辆停车区域,避免引发事故造成伤害。乘车时:不乘坐非客运车、不乘坐超员车辆(摩托车限载两人),坐二轮车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坐小车后排座位,系好安全带,头手等身体部位不伸出车窗、天窗外。
三、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孩子参与交通行为的监督,时常提醒并监督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家中车辆钥匙,杜绝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2周岁不准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与孩子(尤其是幼儿)共同出行时,家长一定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让孩子单独在公共场所、马路等车流量大的地方玩耍嬉戏,避免让孩子置身险境!
四、戴好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都应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靠右侧通行,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五、遵守交通法规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禁止翻越隔离护栏;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绿灯行,红灯停”;要注意观察、避让机动车辆;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手机,结伴外出时不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你和我们最大的牵挂,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习惯要从家庭教育做起,请你带着孩子务必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实践于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学生无证驾驶二轮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同时需要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和谐的天空!最后,祝孩子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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