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退役转业,安置就业还是自主择业,二者有何优劣?

  偶然在网上看到一个话题,讨论“军官退伍后从事什么工作”,顿时觉得讨论这个话题的人,连军队的退伍、转业和退役都没搞清楚。这些人只知道军人离开军队叫退役或者退伍,至于什么叫转业,完全不知道,恐怕根本没听过。甚至退役或者退伍之间的区别,也搞不清楚。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军官退役是不会叫退伍的,而是叫转业。退伍这个词,是针对士兵来说的,士兵和初级士官的退役叫退伍,而军官和中级士官的退役则是转业。所谓转业,转换一个职业的意思,在军队的职业是军官,离开部队后重新开始工作、生活,自然会有新的职业。

  所有军人,不管是军官、士官还是义务兵,离开部队都叫退役,但是根据身份不同,则有不同的退役方式,比如我们经常听到的退伍,是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退役方式。而军官和中级士官的退役方式,则是转业。很明显所谓“军官退伍后从事什么工作”,本身就存在问题。

  

  可以问“军官退役后从事什么工作”,或者“军官转业后从事什么工作”,这样的讨论才有意义。按照我军的有关规定,军官转业时有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两种方式。所谓计划安置,就是军官退役时,由政府部门(即各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他的工作问题,不需要军官本人自己去找工作。

  如果军官转业的方式为计划安置,那么他退役后基本上就是进入地方党政部门任职,成为公务员。还有一种可能是进入事业单位任职,不管是党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他们都是军转干部。总之计划安置这种方式,是军官最喜欢的一种转业方式,因为完美解决了编制的问题,不管是党政部门还是事业单位,军转干部都是有编制的铁饭碗。

  除了党政部门的公务员之外,被计划安置的转业军官,还可能进入司法系统任职,也就是检察院和法院,当然了检察院和法院是专业性很强的单位,转业军官几乎不可能去当检察官和法官的,而是在法检两院从事行政、宣传或者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说: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

  军官在服役了一定年限以后,在退役转业的时候可以选择转业安置,直接到体制内公务员的岗位工作,这对于很多军官来说是一个非常稳定的工作,也是一份有编制、有保障的工作,也是军官退役转业的首选。

  军官转业时如果进行了计划安置,那么就是进入体制内的工作,具体安排到公务员岗位还是事业编岗位,就要看当地拿出来的安置岗位是怎么样的,不管选择哪一种岗位,都是非常好的铁饭碗,在当地都能够过上中等生活。

  

  如果军官退役的方式为自主择业,那就需要他本人自行解决工作问题了,同时军队每月会发放一笔退役金给他,一直到全部发完为止。这笔退役金的总额,根据军官职级和军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营级军官大概十几万,团级军官大概二三十万,师级军官大概三四十万。这笔退役金不是一次性发完,而是按月发放的。并且只有自主择业的军官才有,而计划安置的军官是没有的。

  军官在自主择业时,根据本人在军队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例如空军系统的飞行员,转业时可以到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机长或者副机长。而且各大航空公司也确实很喜欢军队退役的飞行员,这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是海军军官,退役后很容易进入海运公司任职,从事和航海有关的工作。其实自主择业这个说法,在本轮军改以后,已经被逐月领取退役金取代了,但基本上就是一个意思,都是军官退役时无法或者没有进行计划安置,需要自己解决工作问题。

  对于这些选择自主择业或者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来说,每个月有非常稳定的收入,基本能够解决家庭的生活开销,这个时候大部分的退役军官,都会选择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行业去工作。毕竟能够选择自主择业或者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官,大部分年纪都在40岁左右,这个时候直接在家里退休,肯定会让人感觉非常无聊。

  

  总体来看,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时会遇到一些想象不到的意外状况,不如计划安置那么好。如果确实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转业军官还可以拿着军队发放的退役金去创业。所以如果是自主择业的转业军官,要么自己找工作,要么自己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