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一戴”,活动报名通道已开通!等您来参与!
省公安厅、省文明办
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决定
自即日起至11月底
在江西全省开展
“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
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
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掀起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的热潮
活动参与标准
01
“零酒驾”社区(村庄)报送标准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
(二)至少配有由物业工作人员、门卫专(兼)职的1名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或劝导员;
(三)每月组织开展“零酒驾”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至少设立1块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或标语,并定期更新“零酒驾”宣传内容,定期曝光涉及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案例;
(四)本年度内社区(村庄)居民无酒驾违法行为、无酒驾交通事故发生;
(五)无其他不适宜参加报送的情形。
02
“零违法”个人报送标准
(一)报送范围为客、货运企业及出租车驾驶人。爱岗敬业,熟悉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二)驾驶经验丰富,文明驾车,规范操作,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没有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犯罪记录,未发生致人伤亡的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乐于助人,具有社会责任感;
(四)认真进行车辆日常检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
(五)无其他不适宜参加报送的情形。
03
“零事故”企业报送标准
(一)有健全的安全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
(二)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
(三)创新安全管理工作且成效显著,道路运输违法率和道路交通违法率明显下降,安全形势稳定;
(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客货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受教育率100%;
(五)本年度内无有责安全生产事故;
(六)无其他不适宜参加报送的情形。
04
“戴头盔”文明交通乡镇报送标准
(一)每一个村委会有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分工,至少配有1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出行佩戴头盔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二)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时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情况;
(三)至少设立1块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与公路连接的村口设置醒目交通安全提示标志;
(四)村民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不低于75%;
(五)无其他不适宜参加报送的情形。
活动报名方式
请参与者将报名表格发送至3263812935@qq.com ,注明“三零一戴”活动报名。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