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女法官现身公益讲堂“她说法”:强制报告 保护不应有盲区

  近日,由镇江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打造的新时代公益讲堂——“她说法”普法专题栏目邀请到镇江中院刑一庭庭长孙海燕作为主讲嘉宾,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学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

  谁有义务报?

  没有义务的人能不能管这事?

  主讲嘉宾

   孙海燕法官

  什么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有报告义务的主体发现未报可能承担哪些后果?

  没有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没有义务的人举报会承担责任吗?

  因为报告而引发纠纷的,报告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报告无责,不报追责,发现就报,不用多虑。”

  视频学习

  大家学会了吗?

  转发并分享给更多的人

  一起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编 辑:夏 蕾

  校 对:王 天

  原标题:《镇江中院女法官现身公益讲堂“她说法”:强制报告 保护不应有盲区》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