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开网店卖航模被罚10万元
前日(4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原告陈克朋大学毕业后在咸宁创业,与同学合伙开网店卖航模,被咸安区工商局罚款10万元。陈克朋不服,提起诉讼。咸安区工商局表示,陈克朋等人并不仅仅在网上卖航模,还在实体店售卖,其销售额高达50余万元,经营时间长达14个月,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网上卖航模无照被罚10万元
农村出身的陈克朋喜欢航模,在武汉软件职业工程学院读书时,他牵头成立了“航模协会”。2012年上半年,即将毕业的陈克朋萌生了在淘宝网店卖航模的想法。当年5月,他与同学合伙开办的“天意模型网店”开张。
2012年7月,陈克朋到咸宁一模型公司附近租房。同学小潘进货,陈克朋负责销售和售后服务。此后,两人还签《股份合作协议书》,约定成立股份制公司,但公司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今年7月8日,陈克朋在武汉接到电话,得知咸安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上门,以“涉嫌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由,查扣了电脑、打印机和飞机模型等财物。陈克朋赶回咸宁,取了10万元交给咸安区工商局,对方以“销货款”为名将此款扣留。
网店还是实体店 双方意见不一
陈克朋向记者介绍,7月19日下午,他在咸安区工商局拿回了货物,留几个样品作物证。一周后,在咸安区工商局,他拿到一张《湖北省代收罚没收入票据》,“罚没款”一栏的金额为10万元,这说明此前的“销货款”被转为了罚款。
昨日下午,咸安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2012年5月起,陈克朋和小潘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以“咸宁市天意模型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购进航模等物;还将部分航模在实体店内销售给当地消费者,并在淘宝网开店,到今年7月份违法经营额达502800元。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工商部门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陈克朋则称,咸宁的周先生曾多次上门购买航模,工商部门因此认定自己租住房屋的二楼为实体店面,但实际上二楼只是仓库,而且租住屋较偏僻,二楼大门并未悬挂店铺招牌、经常大门紧闭,不可能是实体店。陈克朋还表示,周先生的购货款仅两三万元。
今年9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自然人在网上开店销售,暂可不办理工商登记”。陈克朋据此认为,他和合伙人的行为并不违法。
提醒:个人网店最好网上完成收款
陈克朋不服咸安区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于今年9月2日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于前日开庭,原被告双方激烈交锋3个多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昨日下午,在咸安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有望“庭外和解”。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克朋从外地来到咸宁创业颇为不易,从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角度出发,工商局希望此案能“庭外和解”。他提醒开网店的人,如果有消费者上门购物,而没有通过网上交易付款,就涉嫌实体店经营,所以最好先办营业执照,而且目前办理执照是免费的。(记者李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