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省中考招生考试及填报志愿细则公布
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21〕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
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统筹协调、权力下放、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成立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招办”),主要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省中招办设在省考试局。
各市县(单位)相应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中招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科目考试和考查;核查学生户籍和学籍等信息;使用全省统一的中招数据库,做好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或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2月25日前,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在我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的学生的基本信息统一导入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各初中学校用户必须在3月14日前完成本校全部考生信息核对、修订、确认工作,组织采集学生照片并上传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
3月8日—13日,非我省初中学校就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在户籍(或居住地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市县(单位)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市县(单位)教育局中招办用户登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添加考生信息,收集考生照片,核对确认报名信息,并告知此类考生参加由当地组织的体育、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或考查的时间,以及配合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事项的要求。
3月31日前,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务必完成全部考生信息核对工作,特别核实考生少数民族审核结论等身份情况和优惠加分政策等特征,核查考生电子相片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3月31日下午17:30,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将关闭报名窗口,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和考生信息更正业务。
(二)报名须知
1.八年级考生准考证号为11位数字组成(第1位数字8代表考试项目代码,第2-3位为年份代码,第4-5位为市县代码,第6-7位为就读学校或毕业学校代码,第8-11位为考生顺序号),八年级暂不开通学生用户入口。
九年级考生准考证号为10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年份代码,第3-4位为市县代码,第5-6位为毕业学校代码,第7-10位为考生顺序号)。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考生出生日期的8位数字)登录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更正自己报名信息。
2.市县(单位)中招办、学校或学生用户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按设定的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学生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或学生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2021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附件1),并在该表相应栏目上签名确认。
3.市县(单位)中招办要对八年级报名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统一采集电子照片,九年级继续使用考生八年级时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电子相片,同时也要统一采集电子照片以便比对。如有考生相片信息缺失的,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或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采集。各市县(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购置完善电子摄像设备,以满足学生电子摄像的需要。学生相片一律采用淡蓝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jpg图片格式,规格要求为168(宽)×240(高),文件大小为不大于30K。
4.考生报名时,免交中招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规定,中招考试考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5.考生资格审查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责任制,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公安、民宗、卫健、侨务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严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和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等行为。
6.学校负责核验具有本校学籍考生的基本信息、考生身份情况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印章,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报名结束后,学校须安排专人专柜管理好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并造册报市县中招办备案。涉及到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认真核对和确认录入的相关信息和特征,对符合各条件的须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对应的“□”位置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