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司法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五个一”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渭滨区司法局在全区安排部署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五个一”举措,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全面巩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成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司法所组织警示教育
一系列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学习《交通法》、《治安处罚法》、《刑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训诫、警告等条款,使社区矫正对象懂法守法,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
一次以案说法专题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以本所两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矫正对象姬某、杨某某的真实案例为抓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守法,严守规定。
一次以身说法大讨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的犯罪事实及社矫感想,开展讨论,交流心得,加深了矫正对象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监狱派驻渭滨区狱警倪科峰、魏启明参加活动,并从三方面点评:一是要明确身份,认清形势,摆正位置;二是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按时、按规定参加教育活动;三是要敬畏法律,争取早日重获人生自由,人生美好。
一次法律知识测试。司法所组织在矫的12名社区矫正对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进行一次测试,使得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深入每名矫正对象的内心,时刻警醒他们服从监管。
一次学雷锋义务劳动。3月5日学雷锋日,12名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加入烽火社区学雷锋志愿活动中,不怕累、不怕脏,积极帮忙清理绿化带中的落叶,为给社区居民提供整洁、干净、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而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社区矫正对象学雷锋义务劳动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端正了认罪服刑的态度,纷纷表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踏实改造,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下一步,辖区各司法所将结合红色教育和“一日一善”活动,立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情操和社会责任感,争做守法合格的社会公民。
渭滨区司法局 王军供稿
作者/来源:法治渭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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