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三农论坛2022”上陈锡文院长的这段表述让人印象深刻
“清华三农论坛2022”今天举行,陈锡文、杜鹰、蔡昉、唐华俊、魏后凯等专家学者共话共同富裕目标下的农业农村发展。其中著名三农专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说:“……我们当初支持农村发展的政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注不够。某种程度上,我们用在新型主体上的精力和代价,要比用在集体经济组织上大得多得多。这可能是过去的时代决定,也是我们眼光不够远大,胸怀不够远大……"
这段表述让我这个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的人印象极为深刻。
我认真思考了下,并且请教了几位专家,大概达成了以下三条认知和理解:
一是村集体对于农民共同富裕不可替代的价值,由于合作社的不规范发展等原因,新型主体没法带动全部小农户,而#共同富裕#则要求全体农民、一个也不能少。
二是村集体对于农村现代化不可忽视的价值,原来侧重考虑了农业的现代化,而现在还得考虑农村现代化。
三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关键表达。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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