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推进互联互通,为中小平台提供良性发展空间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张靖超 北京报道
9月13日,国新办关于针对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发布会备受各方关注。特别是被诟病已久的屏蔽链接作为重点整治问题,让工信部的这一行动得到了来自法学界、学术界、企业界以及广大用户的称赞。
“我个人认为这次行政指导有助于让数字平台之间能够实现充分的、自由的、公平的竞争,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构建平台和平台之间、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9月1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平台经济开放与共享研讨会”上对监管部门、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均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俊海认为,政府部门在发展数字经济过程当中面临着重大责任,通过这次行政指导,有助于完善竞争体制。
“行政指导不是行政命令也不是行政强制,但也并非是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当中的乱象不闻不问。我个人觉得要对监管部门的行政指导点个赞。市场有时会失灵,但监管者不该失灵。下一步希望网信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能够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提升监管公信,特别是要扭转过去靠秋后算账、靠事后处罚来监管的传统做法。”刘俊海说。
对于互联网平台,刘俊海则表示,希望互联网平台企业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和对风险的敬畏之心。“很多平台也应当注意到,数字经济越发展,那我们越进入深水区,每个平台企业都面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风险、《反垄断法》的风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风险。此外,还要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我个人觉得平台要有所担当。平台是企业,追求更高的收入和利润,给股东以回报是正常的。但平台企业同时还有社会性,要对社会有所担当。所以我们的互联网平台,特别是头部的平台,对于小平台要给予扶持,可以探讨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比如大平台向小平台提供便利,小平台也给予大平台适度的回报。但是我觉得大方向应该明确下来。建议在行政指导会结束以后,各个平台都要拿出平等互利且具有可执行性的具体技术方案,进一步细化执行细节、巩固行政指导会的成果。”
关于消费者。刘俊海则建议,消费者应当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消协和检察机关等部门在提起公益诉讼方面大有作为。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用脚投票”,选择好平台,进一步促使互联网平台都能够自觉地把精力放到提高服务的质量上来,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消费体验,也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编辑:张靖超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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