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排名前3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济南最高奖励300万元
4月11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济南市标识解析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3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济南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细则》涉及的奖励资金,是指市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发展,推动“数字济南”建设的资金。所需资金采取市、区(县)1:1共同承担的形式给予支持。
从奖励标准看,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励方面,对商业模式清晰,且标识解析注册量、标识解析量等指标综合排名前3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年内获得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奖励资金的,不再重复奖励。
在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奖励方面,对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标杆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哪些主体可申报上述奖励?按照《细则》,申报主体需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信用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可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按照《细则》的规定要求,对申报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出具审核意见,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核定符合申报要求的奖励金额。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评审,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奖励资金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奖励资金意见安排资金,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区县下达奖励资金。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获得标识解析奖励资金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细则》与已出台的其他财政扶持政策存在重叠的部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