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几类人,你的法考成绩无效!无法拿证!
原标题:警惕!这几类人,你的法考成绩无效!无法拿证!
22的法考生们还在等成绩的焦虑中。但是,以下这几种会导致无法拿证,一年的辛苦直接白费!千万要避免!
法考报名时,如果不符合报名条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用虚假的信息去报名。
我们来看一下以往的案例:中国法律服务网中的“徐某以虚假报名信息参加考试被处罚案”。
徐某以虚假报名信息参加考试被处罚案
Part.1
案例概要
浙江某大学法政学院学生徐某,入学时间为2017年9月。2019年6月18日,徐某以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2016年9月入学)在杭州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初审、复审后完成缴费,取得报名资格。2019年8月31日,徐某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取得182分的考试成绩,达到了客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
2019年9月7日,徐某前往杭州市司法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称其没有提前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是父母将其信息误填写成2016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导致成功报名,在9月7日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其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知道自己不符合报名条件,故自愿放弃客观题考试成绩和主观题考试报名资格。杭州市司法局先后于9月9日、9月11日,分别对徐某及其母亲金某某约谈,两人最后对徐某不具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事实供认不讳。
Part.2
应对措施
为严肃考试报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报名诚信承诺规定,依法惩戒考生违纪行为,杭州市司法局上报浙江省司法厅对徐某明知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通过作出虚假承诺的方式,骗取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行为,予以处理。
浙江省司法厅于11月8日作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浙司违处决字[2019]1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1号)第五条之规定,对徐某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徐某取得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Part.3
处理依据及结果
非应届毕业生通过隐瞒个人信息、以虚假承诺的方式骗取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扰乱了考试报名秩序,应对其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违纪情况通报所在学校,并将其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行为纳入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予以公示,以严肃考试纪律。
同时,应进一步加强违纪行为案例的宣传,用典型案例和违纪后果,教育和引导广大考生,尤其是在校学生,端正考试态度,依法参加考试。
重大考试对于考试违纪的处理相当严格,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大家一定要诚信考试。
合合菌搜集了已公布的几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一起来看一下:
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侯某在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第二批次卷一考试开考前,经监考人员提醒后,未按考试要求将手机关机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并将手机中有关学习内容抄写在草稿纸上。
被取消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卷一考试成绩。
将草稿纸违规带出考场
袁某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第一批次卷二考试草稿纸带出考场。经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多次通知,未及时交回,情节严重。
被取消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卷二考试成绩。
以上应试人员,违反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经口头警告仍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考点总监考决定给予其终止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一)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经提醒后仍未放至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的;
(三)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电子试题答卷页面上标明位置填涂或者录入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在答卷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的;
(四)擅自关闭考试机、大幅度调整考试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设备的;
(五)考试期间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或者交卷后在考场内、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的;
(六)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七)故意损毁试卷、答卷或者考场配发材料、考试机等考试相关设备的;
(八)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将试题或者本人答题信息记录并带出考场的;
(九)有需要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纪行为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2021年12月,上海市发布一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其中提及:
蔡颖佳在参加2021年10月17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过程中,存在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行为。
对蔡颖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2021年考试成绩无效:2.二年内(不包括本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应试人员,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总监考决定给予其终止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的处理,并由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一)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或者在计算机化考试中使用外接设备、安装作弊工具、作弊程序的;
(二)抄袭、查看、偷听违规带进考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以讨论、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四)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的;
(五)有需要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作弊行为的。
法考主观题成绩公布后,司法部会发布《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错过申请时间的同学是拿不到证书的!
不过大家也不用太过担心,网申公告发布后,合合菌会及时发文提醒大家进行网申的,所以记得关注合合菌哦~
通过法考的应届生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按时毕业,没有领到毕业证、学位证,即使法考成绩合格,也不能领证。
综合以上情况,合合菌要提醒大家:
及时关注考试动态
按时提交申请和材料
按时完成学业任务,顺利毕业
合合菌预祝大家,法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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