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流域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签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
本报海北讯(记者 尹耀增) 4月17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在祁连县八宝镇黑河源广场举行《合力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签约仪式。
黑河是我国第二大内陆河,发源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自治区三省(区),是海北州、张掖市、酒泉市、阿拉善盟共同的母亲河。切实做好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不仅为我国西北、华北地区提供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同时也关系三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签约仪式上,三省(区)四地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介绍了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协作机制,创新办案举措,实现线索移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达成一致意见。
协作意见指出,黑河流域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国之大者”,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公益代表职责,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具体行动、实际成效确保黑河流域水清岸绿。
黑河流域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协作机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献计出力的责任担当,也必将开启新时代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青海日报》(2023年04月20日 第2版:省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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