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3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直建 到2025年,东莞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50%以上!东莞市教育局、市发改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园区)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十四五”期间,将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幼儿托班 《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公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力争全市50%幼儿园、30%以上的镇街(园区)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东莞市将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按照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延续编制东莞“十四五”期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空间,科学布点、有序推进,确保“5085”任务完成。到2025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在完成“5085”任务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学前教育公办优质资源将继续扩充增效。据介绍,东莞将推动镇街(园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23年,全市各镇街(园区)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未达到“5085”(不含创新方式扩充的公办学位)要求的镇街(园区)镇办公办幼儿园不少于3所。“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一批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行动计划》明确,东莞严格落实省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属地政府按标准办成公办园。鼓励政府机关、街道、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等开办幼儿园。原则上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须举办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政府和集体物业原则上举办公办园,租用政府、集体物业举办的民办园合同到期后原则上回收办成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 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 根据《行动计划》,东莞将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按要求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根据办园质量建立分类、有差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实施残疾儿童1-3年免费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办学也将进一步得到规范。《行动计划》提出,东莞将持续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的名称,以及民办幼儿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继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根治无证幼儿园乱象。 与此同时,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培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