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修改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交往能力列入其中
东北网哈尔滨5月13日电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2004至2005年度中小学校、中专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表彰大会上获悉,今年,哈尔滨市教育部门对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做了修改和补充,“善于处理同学间关系”、“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成为评选三好学生的新标准。
据了解,每年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是按照学生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进行的。从去年开始,哈尔滨市取消了三好学生中考加分政策,但作为选拔优秀学生的主要途径,教育部门今年进一步将三好生评选标准与素质教育相贴近,对以往分数高、品德好、身体好的三好学生旧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据介绍,在今年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增加了“有强烈的时代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关心家乡建设,能用辨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善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有良好的文明修养”、“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等内容。
有关人士称,哈尔滨市三好学生评选还将不断更新和充实内容,加入当前社会需求的人才标准,以发挥其在学生教育中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