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新闻发布会之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

  新闻界的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

  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市发改委对新闻界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全市发展改革工作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市发改委按照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牵头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近年来,德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坚持把节能压煤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主攻方向,作为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重要抓手,创新机制,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16—201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较上一年分别下降6.54%、8.51%、3.6%、5.52%,超额完成年度下降任务目标,四年累计降低22.12%,提前完成省确定的“十三五”任务目标;能耗总量符合用能序时进度要求,预计可完成“十三五”省定任务目标。2019年全市PM10 、PM2.5平均浓度分别改善1%和1.9%,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1.5%。近期省发改委公布16地市2018年度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德州为B类较高效率城市,处于较好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着力强化能耗“双控”

  实行能耗“双控”,是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全力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德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将全市能耗“双控”和减排目标科学合理分解到各县市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二是全面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制度。围绕总量控制、增量确立、指标核查、用能进度等内容实行用能预算化管理,推动实现用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三是强化源头控制。合理规划建设高耗能项目,把节能审查作为“双控”的重要手段,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企业、产业、项目流动。四是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状况,认真实施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行业准入(规范)条件。积极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和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五是强化督导考核。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各县市区节能压煤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刚性约束。

  (二)着力压减煤炭消费

  德州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一煤独大的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之一。治理大气污染,重在减煤。根据省要求,制定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年度工程压煤清单,以压减工业用煤、治理分散燃煤为重点,持续推进煤炭压减工作。一是政策限煤。严格执行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明确新、改、扩建耗煤项目煤炭替代规则和审查程序等,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二是工程压煤。加快实施以淘汰落后燃煤机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等主要内容的工程压煤。截止2020年5月,纳入省“十三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两台燃煤机组已关停并通过验收;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按要求完成淘汰。三是清洁代煤。持续扩大全市清洁取暖面积。2019年全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634.4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9.08万户。四是提效节煤。指导重点耗能企业优化工艺流程和原料配比,降低单位产品(工序)能耗(煤耗)。

  (三)着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长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趋显现,我市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一是全力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积极争取清洁能源发电政策指标,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能力。截止2020年4月底,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242.42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123.08万千瓦,风电装机105.3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3.98万千瓦。2020年1—4月份实现新能源发电量12.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1%,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7.76%。二是科学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实行“以灌定采、采灌结合”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目前全市地热清洁取暖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努力加快实现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提升我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2019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9.14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1%。四是积极谋划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2016年以来,我市69个项目入围省能源节约资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名单,获得奖励补贴6089.5万元。其中:“太阳能+”清洁热利用项目57个,太阳能集热面积约67000平方米,实现年节能量约7400吨标准煤;高效环保锅炉改造项目2个,较普通锅炉每年可实现节能量约3400吨标准煤;绿色照明改造项目9个,实现年节能量约2000吨标准煤。2020年,平原县三塘乡成功入选生物质应用重点工程示范县(乡),为三塘乡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分布式生物燃料加工中心+生物质燃料+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新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破解能源资源约束瓶颈,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德州实际的能源消费管理分配体制机制,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和压煤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支撑。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以更大力度做好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煤炭消费“1+1+N”工作推进体系各项政策措施。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确需新上的耗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煤炭产品品质监管。提高煤炭热值标准,提升燃煤设备效能,提高其他能源替代力度。着力削减非电用煤,重点压减散煤和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及落后产能用煤。进一步压实企业和党政责任,推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高效利用。

  (二)全面深入推进企业分类评价制度

  建立“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对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好的企业,在用能、用煤等资源要素方面实行政策倾斜,进一步提升能源要素配置效率和水平,积极破解煤耗、能耗指标制约,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要素保障。

  (三)指导重点用能企业接入数据平台

  进一步梳理全市纳入能耗在线监测范围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按要求制定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大力推进接入端系统建设,将建设任务和时间要求落实到每家重点用能单位,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接入端系统建设,实现能耗数据及时上传。

  (四)积极争取省收储指标

  加强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及儒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以及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努力争取省级统筹能耗(煤耗)指标份额;积极引导符合市场竞购条件的项目通过市场化手段竞购能耗(煤耗)指标,破解能源资源约束瓶颈,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五)加大清洁代煤力度

  着力解决高耗能、高污染“两高”问题,瞄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加强协调、重点突破,不断优化全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新能源发电消费比重;加大天然气使用力度,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积极做好与省有关部门衔接,努力争取省外电力供应,持续提高外电消费占比。积极引导企业推动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提高其他能源替代力度,实现绿色发展。

  (六)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

  针对重点节能和压煤工程,优先纳入生态文明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能源节约专项资金备选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参加“重点工作攻坚年”新闻发布会,下面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2019年以来,我市坚持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攻坚格局

  2019年6月,鉴于市级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市调整充实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10名市级有关领导任副主任,31个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指挥调度。市生态环境委下设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渤海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危固废治理、扬尘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油品质量监管、自然资源保护、宣传教育、考核监督等14个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副市级领导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督促落实各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干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任副主任,并由市委组织部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抽调19名骨干力量,充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转。县(市、区)规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生态环境委全面统筹推进、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分线督促指导、县(市、区)执行落实、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督办的组织体系,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统筹协调

  为有效推动工作开展,我们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坚持“清单化”管理,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全市“1+1+8”污染防治系列方案工作任务,结合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本专业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职责任务清单,实现工作任务具体化、清单化、责任化,建立起一项攻坚任务、一位市级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张任务清单“四个一”工作机制。同时,每月10日前调度各专业委员会任务清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实。二是建立专委专员制度。根据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结合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及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工作实际,确定安排8名专委专员,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联系沟通机制,分别联系14个专业委员会,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安排、及时反馈。三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市委、市政府修订完善《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各专业委员会依据污染防治攻坚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进展情况量化评价统计一览表,科学分解评价工作成效,实行千分制量化,明确评价标准,量化评分细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加快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从单纯的行政推动向行政推动和制度促动的转变。四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每月梳理汇总各专业委员会量化评价结果和情况通报,调度各专业委员会及县市区、市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以工作简报、督办函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2019年,共印发工作简报29期,下达督办函19期,提醒函1期,转办市领导批示5期。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2个县区进行了公开约谈。对8、9月份空气质量多项指标排名靠后的16个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公开谈话提醒。

  三、聚焦污染攻坚,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以贯彻落实“四减四增”为重点,围绕“1+1+8”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5、34、103、53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改善幅度为1.9%,列全省第1位。境内5条主要河流水质21项指标均达到Ⅴ类标准,其中4条国控考核断面类别提升率75%,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危固废管理更加规范,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8”污染防治攻坚战628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

  2020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与市生态环境委各成员单位一道,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集中力量,聚焦难点,扎实推进省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及重点

  结合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经市生态环境委研究,我市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四个方面,确立了年度工作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9%;南运河、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等5条主要河流国省控考核断面21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保障土壤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杜绝土壤环境安全事件;全面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6%、11.8%、28.2%、21.9%。

  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职能划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向,进一步制定细化了全面规范检测机构市场监管、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等2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经对我市生态环境现状认真分析研究,发现在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诸多因素中,扬尘污染最常见、散煤治理是难点,只有牵住“牛鼻子”才能找出“新路子”,所以我们将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三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一是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进煤改气工作,气源不足的情况下,确保用清洁煤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全面遏制散煤复烧问题。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煤炭流通经营领域监管工作,不允许任何清洁煤以外的产品经营销售,抓好清洁煤质量监管,明确清洁煤配送范围,严禁商户用煤。二是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管控,突出抓好京台高速、德上高速改扩建工程降尘抑尘管理。以道路扬尘积尘负荷考核和降尘强度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扬尘污染量化考核。各县市区降尘强度年均值不得高于8.5吨/平方公里·月,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小于1.2g/m2的道路达到60%。三是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数据、智能化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建设和应用,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加快平台建设进程,为实施精确管理、精准决策提供保障。

  二、工作保障及进展

  市生态环境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标对表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全年任务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涉及的领域多、部门多,需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统揽,才能真正形成攻坚合力。一是持续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增强协调调度、督查督办能力,巩固完善常态化、实体化运转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充实并固定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2月24日-2月26日,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委建设运转及市生态环境委二次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二是持续压实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责任,督促各专业委员会继续强化专班力量,制定年度计划,把管控手段细化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点源、每个工地、每条河流,确保监管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专业委员会每月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持续压实市直部门行业治理责任,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科技支撑。以强化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数据质量监管为抓手,进一步实现精准化监管。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依托“一市一策”课题组科技支撑和研究成果,巩固深化“市长批办、专班跟踪督导、县市区落实”闭环工作模式,强化成果运用转化,引进治污示范技术,推动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在科技治污上实现新突破。关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前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征求各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建议,邀请国家及省相关行业专家评审,并与清华大学、华为公司进行对接,已经形成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4月22日,召集了涉及的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正在对建设方案进行修订。

  (三)推进重点工作。聚焦重点、聚力攻坚,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4月28日、29日,5月9日、21日,组织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别赴夏津、禹城、平原、临邑,对扬尘治理、散煤治理、VOCs、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冬病夏治”,提早谋划散煤治理工作,5月22日正式印发《德州市2020年度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治理方式、治理措施、补贴政策、工作要求,确保攻克散煤治理顽疾。1-4月份,全市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5、29、111、6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5.0%、27.5%、19.0%、11.7%。5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省内城市列第五位。二是水环境质量达标方面。2020年1-4月份,我市南运河、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等5条主要河流国省控考核断面21项指标年均值均已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三是土环境质量合格率方面。土壤环境总体安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调度各县市区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对《关于2019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的通报》中91家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督促各县市区限期整改,推进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

  (四)强化考核奖惩。以县市区环境质量、乡镇空气质量考核排名通报为抓手,倒逼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属地责任,注重生态环境治理考核结果应用,严格通报约谈,严肃追责问责。重新修订《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在原来考核县市区的基础上,增加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市直部门监管责任,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5月12日,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空气质量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禹城、临邑、夏津三个分局局长进行了约谈,督促他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现行的考核办法,对连续2个月空气质量综合考核排全市后三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五)强化舆论引导。以政策宣讲、信息公开为抓手,引导群团组织、广大公众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全民共治、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1月20日,分别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外公开了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按照程序在网站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销号情况进行公示。1月份以来,先后5次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台、德州日报公布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整改情况。

  总之,市生态环境委办公室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为持续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稳中向好,提升优化我市的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