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该如何保护你,未成年人?百余专家研讨交流举措

  6月1日下午,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线上举办“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社会评议会(第一期)--未成年人在线教育平台的网络安全保护”研讨会,会议邀请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等100余位来自教育、行业组织、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对相关APP的监管、对数据安全的保护、包括对推送内容的审核等,展开深入的研讨交流,并提出了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为我会今后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社会评议会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说,对未成年人来说,数字社会的发展很重要,但在本次疫情期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农村儿童在线学习的状况和能力,需加以关注。从“儿童友好”理念出发,在相关产品评议时可适当考虑儿童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投诉响应机制和部门、网站植入链接以及儿童信息茧房等。一个好的产品一定是对儿童友好的、尊重儿童、善待儿童的产品。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说,网络是水,未成年人是鱼。未成年人保护要从社会角度考虑一系列问题,如家长如何解决陪伴孩子的问题,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大量未成年人无法拥有家长陪伴情况的问题,以及课堂讲授大量通过在线形式进行可能带来的问题。提供合格的“水源”迫在眉睫。

  随着使用网络时间不断增加,后台服务提供方可能根据大量个体积累的群体性特征进行服务开发或广告、内容的定点推送。此外,网络游戏、直播等可能带来强迫社交问题,还涉及一系列财产性活动,需要从监督、监管角度来进行治理,不能单纯依靠服务提供方。当前,迫切需要政府、家长、儿童和服务提供商之间建构更平衡、和谐的关系,以防止网络对儿童的危害。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彭伶建议,一是传统教育与在线教育的结合转换,不应是生搬硬套。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做到在规范方面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二是对在线教育企业持积极的态度,但同时在进入资格上应该有严格的要求。对需要发展的方面以非常包容的态度,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要坚决且严格。要让优质的在线教育机构得到壮大和发展。产业发展和社会的需求急需从立法上对未成年人在线教育进行规制。

  首都互联网协会综合部部长、妈妈评审团负责人张韧说,目前来看,存在两点困难一是家长的教育能力有限,自身网络素养水平不高,网络安全意识不强。所以部分家长无力应对孩子的上网问题,会采用如一刀切等较极端方式来阻止孩子触网。这样轻则引起亲子关系的危机,重则导致孩子心理出现问题;二是即使家长负起责任,有一定的网络素养水平,但因瞬息万变的网络环境,难以把握青少年上网活动的全貌,不易及时发现青少年上网行为异常。此时需要社会各方给予家长指导和帮助。

  她提倡家长做两件事,一是积极参与网络治理,发挥家长在了解孩子方面的优势,协助相关各方治理网络乱象;二是辅助网站开发安全防护平台和产品的研发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希望家长能够和平台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互动,从而最大限度激发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正面作用。

  作业帮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共事务副总裁马宁表示,预计到2025年中国在线教育行业的市场规模会超过5000亿。目前国内疫情好转,全国各地中小学校已经陆续开学。但是作业帮的用户答疑数据并没有减少,而且还在持续的增长,充分说明在线学习和学校课堂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她介绍了作业帮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方面所做的一些探索和实践。一是专业安全团队建立高标准的数据生命周期规范,从源头上减少隐私泄露的风险;二是建立了国内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综合防护平台,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综合防护平台,建立了完善的网络生态治理机制,包括信息发布的审核,跟帖的评论审核、版面的生态管理、实时的巡查,应急的处置,网络谣言的处置等方面。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互联网平台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包括几方面的责任类型:第一是平台的产品设计,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性来具体设计,加强内容管理,既包括ICP自己发布内容的管理,也包括对他人发布的内容以及在评论里的内容,如涉黄内容、非法广告等的管理;第二是社交,目前基本上游戏、在线教育等应用都有社交的功能,如果想做平台,这是一个重点,平台应尽到传播正能量文化的义务;第三对于在线教育问题,朱巍表示核心在于认证和资质问题,平台要考虑到资质认证的问题;第四是平台制度建设的问题,平台的制度不是随便写的,一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改变的。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基于“安全上网”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宪法的范围内;二是要匡正实名制。免去不必要的实名制,将身份证号码隐私化,完善电子身份证制度;三是建立专责机构,完善标准化法,制定强制性标准;四是明确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标欧盟GDPR;五是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定消费者责任保险和数据官、隐私官制度。

  关于“适度上网”,他建议一是适度的学习,注意身体健康;二是适度的信息,家长、老师或者其他的社会工作人员应该帮助辅导我们的儿童培养对于相关信息的获取能力、辨析能力、甄别能力,建立一种批判性的思辨方式和方法。

  胡钢还建议锻炼儿童“自主上网”能力。让儿童能够在网络上适度的参与,有权利发表适龄言论。网络是书场,也是猎场;儿童要培养,更要自奋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调研中发现,很多青少年模式实际上是形同虚设的,很多未成年人总是会想法设法找到破解方式,比如在二手交易网上检索‘沉迷破解’就能出来很多选项。在观察产业如何落实儿童保护的具体规定时,虽然目前还没有特别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权利保护与预防侵害相结合是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

  她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仅只有立法、还有监管文件就足够,而是需要多元化主体进行自下而上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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