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新疆烟草“访惠聚”网络专线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新疆烟草“访惠聚”网络专线租赁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2-XBZC-01255

  三、招标内容:2023-2024年新疆烟草“访惠聚”网络专线租赁项目(预算价:9万元,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招标人、监督人可在现场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录,已签订合同的,终止执行并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

  8、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由采购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9、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0、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1、对行贿供应商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4日(均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需提交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街55号

  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81号江西大厦9楼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