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高一学业水平考试大纲

  与高考“硬挂钩” (参照江苏省)

  政策细则:

  1.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共有7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 学业水平测试分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门,选修科目2门。选修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两门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2门选修科目之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

  3. 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4. 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C级,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必修测试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3门。

  5.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为:除必修科目测试均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以上外,选修科目测试均达到B级及以上。

   

  与高考“软挂钩”

  “学业水平考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应届考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学生的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每科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二本以上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级(或优秀)数多的考生。

  普通高中应届学生如果报考本科提前批、一批、二批录取院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其他方面要达到普通高中毕业的基本要求。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不到10个C级的考生,二批次以上高校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目前暂不计入高考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体现具体分数,只分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4个等级。成绩将记入学生档案,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