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力

  中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7月11日,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在我局召开了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力社保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主动认领,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结束后,局党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整改落实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先后召开9次会议(其中整改专题推进会7次)及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带头对标对表梳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

  (二)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印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艳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力社保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资料,督促班子成员及局属党组织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自查自纠,针对性整改有关问题。制定《〈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单位、人)和完成时限等内容,要求各牵头领导协调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局党委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局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各牵头领导、牵头科室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牵头,以专题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工作推进会、约谈警示等多种形式,先后多次专题研究、跟踪督办整改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举措,灾难片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向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14个问题、33种表象,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忠县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抓紧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100%,部分问题需长期坚持。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力社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巡察反馈问题:“一把手”抓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对人力社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度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系统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采取文件批示、会议研究、强调要求、日常检查督促等多种方式,抓紧抓实系统理论学习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学习研究。4月以来,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其中补学2次),对全国两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意识形态安全等进行了专题学习,中心组交流发言23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中心组发言人在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发言材料会前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核,确保交流发言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谈心得、谈体会,有深度、有广度。专题学习和研究上级关于人力社保领域的新部署新要求2次,9月1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等内容,专题研究了我县进一步拓展就业容量的具体措施,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有新的突破。9月22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篇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内容,专题听取我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情况,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举措。二是抓好督导督促。局主要领导多次对加强“学习强国”平台运用和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进行督导,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加强督促,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学习强国”活跃率明显提升,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成绩均居全市第一(市局通报数据),经过多次测试,3名选手入围全市前50名,进入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完善工作举措。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强化上级关于人力社保领域的新部署新要求、相关政策与本地实际的融合度,结合县情深入一线调研就业容量拓展情况,形成了《关于拓展农业加工业、旅游业、公共服务业就业容量的调研报告》,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拓展就业容量的通知》,明确加快特色工业发展等10条具体措施,促进县域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服务对象、行动目标和5条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针对性帮扶方案,着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定。印发《落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出台11条稳岗具体措施,发放《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惠企政策》宣传册3万余份,惠及市场主体277个。四是推动乡村振兴。适时跟踪过问乡村人才振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我县项目需求申报计划,成功争取市农科院农业工程研究所服务团队、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及发酵工程服务团队和医学领域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团队3支市级专家服务团队,通过专题培训、田间讲学、实作指导、决策咨询、答疑解惑等形式,分别为磨子乡竹山村提供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服务咨询与指导,柑橘、笋竹、果蔬等产业技术服务指导,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服务;为马灌镇龙肖村提供示范推广果桑整形修剪、肥水施用等标准化管理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帮助提高果桑产量和果实品质、筛选桑椹果实干制方法,制定企业或地方干制标准1项,推广桑椹干制技术,减少鲜果因销售不及时而产生的损失,鲜果损失率减少10-15%,提升产业附加值;为忠县人民医院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指导、人力资源配置及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名,其中基层农业服务中心2人、社保所3人,已按程序派遣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制定《忠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方案》,拓展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全县首次晋升七级职员23名、八级职员28名,有效激发了基层一线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五是加强川渝合作。认真落实新时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积极组织项目参加“川渝聚力 创汇大足”创业创新大赛,我县“忠粮荟”项目在176个项目角逐中荣获二等奖;通过“忠县招聘”公众号发布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重点企业招聘岗位40余个;与四川省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宜宾市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发挥人社积极作用。

  2.巡察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有差距。

  问题一:学习内容有遗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学习内容有遗漏表象,局党委及时制定补学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完善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了专题学习。8月11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部分同志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并作了交流发言。8月23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与会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谈心得体会。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参学人员对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理解。

  问题二: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针对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及时收集相关学习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忠县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在忠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研究制定拓展就业容量措施。9月1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专题研究了我县进一步拓展就业容量的有关工作,针对性提出10条具体措施,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是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9月22日,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篇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缴补缴期限加力助企纾困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内容,专题听取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制定了针对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等实招、硬招,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三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9月29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局党委会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16-24岁青年群体、困难行业失业人员培训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提升行动、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增收等5个就业方案,扎实抓好全县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四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通过“请进来”的方式,争取3支市级专家服务团队,分别为磨子乡竹山村、马灌镇龙肖村人居环境整治、果蔬等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循环利用等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为忠县人民医院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和忠县实际,今年我县“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5名,切实充实基层站所力量。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拓展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问题三:部分学习未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学习要求,认真做好方案制定、会前自学、交流讨论、会议记录等各项工作,确保中心组学习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详细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详细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专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发言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二是会前主动自学。各参学人员对照中心组拟定的学习计划内容,做好会前自学,提前了解学习内容,为领学、讨论、发言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深入交流讨论。交流发言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材料会前提交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交流发言内容紧密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做到谈认识、体会有深度和广度。四是规范会议记录。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明确由分管领导会后对记录内容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规范、细致、严谨。在今年开展的6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严格落实“学中有研讨”要求,参学同志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交流讨论23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

  3.巡察反馈问题: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有差距。

  问题一:未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对表整改具体要求,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一是举办专题讲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特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为系统职工作了《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从我国劳动制度起源与发展、劳动合同法概况、重点条文解读等三个方面,对劳动合同法作了细致讲解;邀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作了《信访工作条例》讲座,对新条例的特点、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具体定位、信访事项要求、受办程序、监督体系等作了详细解读,增强干部职工对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本领。二是及时调整法治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结合实际对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关于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信访)科,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落实法治责任。局主要领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上对述法工作强调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县管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并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加入述法内容。

  问题二:宣传执法力度偏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依法行政等工作,加强《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把相关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专题宣传、场镇宣传等形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读《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等内容,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并现场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答疑解惑,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和参保行为。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5个疑似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用人单位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对1人违规重复领取社保待遇行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退还。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编制监察支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6至7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22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中抽取5户(按20%比例)进行检查,在99户用人单位中随机抽查了30户(按照不低于30户的比例)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统一上传结果,书面检查资料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整理归档。

  4.巡察反馈问题:引领人力社保工作创新突破力度不够。

  问题一:未结合重大部署专题研究相关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结合上级重大部署,及时专题研究涉及人力社保系统的重点工作,确保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一是制定拓展就业容量措施。9月1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县进一步拓展就业容量相关工作,针对性提出10条具体措施,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全力拓展县域内就业容量。二是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9月29日召开局党委会,结合县域实际专题研究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制定了与众多群体就业帮扶相关的5个就业方案,为重点群体就业提供了具体思路和举措。三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通过争取市级专家服务团提供乡村产业技术服务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和队伍建设指导等方式,提振我县产业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通过“三支一扶”招募、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充实乡村基层力量。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拓展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四是专题研究稳就业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局党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11条稳岗举措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落实新时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我县“忠粮荟”创业项目在“川渝聚力 创汇大足”创业创新大赛中荣获二等奖;通过“忠县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四川省宜宾市重点企业招聘岗位40余个,与四川省内江市、宜宾市签订了劳务协作协议。

  问题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局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前往任家镇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产业升级、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等工作,并与任家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深入交流,共商帮扶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推进产业升级。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会同任家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社区)现有条件,制定了2022年各村集体具体收入规划,将通过推动产业提升发展、激活集体闲置资源、拓展社会服务功能等方式,确保各村集体年收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提升治理能力。根据各村社区现有治理情况,会同任家镇党委政府从农村环境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化解矛盾纠纷、管控安全生产等方面,为每个村(社区)制定了针对性强的社会治理工作细则,不断提升乡村治理实效。三是争取资金支持。局主要领导协调县民政局为天星村便民中心争取扩建资金,帮助改善便民中心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四是激发创业动能。5月31日,我局与任家镇联合,成功举办2022年“渝创渝新 乡村振兴”返乡农民工创业成果展,充分展示了一大批通过创新创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的典型案例,有效激发了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问题三: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职业技能培训“突出产业导向、人才导向和服务就业导向”的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社会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促进全县就业稳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印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的通知》,提出全年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350人次的培训目标,其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660人次,对接重点产业培训项目1580人次,对接33条产业链培训项目730人次,实现培训就业占比42%以上的综合目标要求。二是精准开展培训。通过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精心抓好土家特色培训、高效推进“订单式”培训等举措,目前已累计开展全媒体运营师、无人机驾驶、健康照护师、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培训20余期1000余人次;开展土家刺绣、藤编等土家特色技能培训3期120余人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30余期1600余人次。三是确保工作成效。从市局通报数据情况看,1-8月我县的培训就业占比达44.7%,高于市局下达我县40%的年度目标,也高于周边有关区县;新职业培训占比达25.3%,远高于去年3.3%的占比;企业职工培训占比达37.5%。高于去年25.6%的占比,有效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巡察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

  问题一: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制度建设、数据核查等工作,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集中警示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局机关、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社保所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以案示警,增强震慑,不断强化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明确社会保险各个环节的红线、底线。二是建立汇报机制。印发《忠县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及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局党委会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和风险监管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行情况,切实保障基金安全。9月29日,局党委召开会议,听取了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汇报、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汇报、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保基金运行监督和信息比对机制,加大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社会骗保资金追收力度,在政策范围内优化经办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县社保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岗位设置不相容的相互分离制度》《初审复核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等28项内部控制制度,县就业中心印发了《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服务指南、流程图的通知》,深化对社会保险经办各项业务和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四是开展数据核查整改工作。按照人社部下发的疑点数据和市人社局视频会议要求,将疑点数据核查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对标对表逐一核查整改。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失业保险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98号)和《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88号)件精神,责成县社保中心、县就业中心协同配合,对重庆恒鸿运输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社保补贴人员就业真实性以及18家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随机抽取的6户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开展了失业保险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整治。

  问题二:落实农民工“两金三制”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农民工“两金三制”落实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了系列措施,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有效化解了部分欠薪问题。今年6月开展的迎接市对县考核在建项目实地自查结果与上年度相比,拖欠工资现象存在明显好转。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定期核查制度的通知》,精准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和突出矛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三制”管理由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印发《关于调整和规范忠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共办理29个项目保证金缴纳手续,其中:缴纳保险金项目15个,免缴保证金项目14个。三是加强处理力度。落实专人负责欠薪投诉案件,确保劳动者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目前共17个项目纳入平台监管。印发《关于做好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管理。

  问题三:重点岗位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针对重点岗位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风险点排查和关键岗位人员作风研判,重点岗位管控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是抓好梳理排查。为详细掌握重点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第一手情况资料,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科室(单位)通过自查梳理发现风险点30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70余条。二是加强风险研判。9月29日,局党委听取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汇报,对关键岗位人员个人工作、生活作风进行了研判,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要求各科室(单位)要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农民工欠薪、账务审核、事业人员招录和职称评定等各类风险。三是落实轮岗规定。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五年的轮岗制度,对县社保中心两名同志进行了职务调整。四是开展谈心谈话。研究制定了《“四比四看”强党建促发展主题活动暨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行了谈话,分管负责人与局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进行了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了谈话,原则上每名干部至少被谈话1次,切实加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提醒与警示,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廉政意识、法纪意识。五是理顺职能职责。组织召开理顺职能职责专题会议,对局监督监察科、县监察支队职能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局监督监察科加强监督监察人员队伍建设,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的指导力度;县监察支队办案时要主动邀请局监督监察科全程参与和指导,重大案件报局监督监察科审定,并按程序送领导审定后才能作出查处决定;局监督监察科和县监察支队对标对表会议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四:风险防范有漏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针对风险防范有漏洞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制度机制,全力堵住风险漏洞。一是加大资料审查力度。严格补缴养老保险资料审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用人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建立专项核查会审制度,成立用人单位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核领导小组,印发《忠县用人单位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核经办规程》,严格审查补缴原始材料,对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坚持补缴对象必须提供证明其劳动关系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书,所有申请补缴的均由审核领导小组统一审查原始材料,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建立完善比对机制。近年来,根据经办工作需要,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建立了与县司法局就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与服刑人员比对机制,但因对象、数量、范围等多重因素,已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今年,我局主要领导专题向市人社局建议“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问题,比对难度很大,特别是人员在外地服刑的。建议加大服刑人员违领情况的业务指导”。市人社局书面回复:“人社部下发的服刑人员疑点数据包括异地服刑人员,我市已建立服刑人员数据库,将部中心下发以及与我市司法系统比对的数据纳入其中,在业务经办环节进行比对校验提示,有效提高对服刑人员违规参保、领待的管控力度”。目前,人社部、市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分别与司法部门建立了比对机制,根据“社会保险稽核系统”下发的人社部与司法部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待遇第三批比对数据,以及县社保中心到县司法局就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与服刑人员比对情况,今年暂未发现有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人社系统内部建立了《失业保险数据共享和比对核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查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行为,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下一步,局党委将结合工作需要,不断健全完善系统内社保基金信息比对机制,严防社保基金收支风险。三是有效落实资格认证。按规定开展资格核查工作,大力推广多种资格认证方式,2022年3月至今,已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10余万人次,对认证周期内未及时认证的暂停发放待遇,有效防止死亡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现象发生。对因高龄、重病等无法自主认证而导致社会保险待遇被暂停1月以上及对暂停6个月以上的领待人员,实行定期清单销号,由所辖地社保所照单上门服务找人,对于健在人员,留存资料后予以待遇续发,对于确认死亡人员暂停养老待遇,通知亲属办理死亡手续。四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相关制度、服务指南、流程图、风险识别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失业保险经办流程,建立受理、初审、审批三级岗位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实行谁经办谁负责。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深入学习社保基金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要求干部职工不触红线、严守底线。通过联席会、会商会等形式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动,协同处理失业保险重要业务。五是强化培训资金监管。多次在社保所长会、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主任办公会上强调加强培训监管、预防骗取培训补助事项的重要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党委专题听取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把准政策方向,针对性制定了2023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按照市局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行开班备案,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忠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过程监管,强化资料审核,并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送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县领导同意后划拨至补贴对象账户,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六是加强审计沟通联系。按照2019年7月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20年12月中共忠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忠委审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对照职能职责,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不再需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委托审计中心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对提请予以协助的事项给予支持配合。适时与审计中心沟通,跟踪掌了解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掌握审计结果。七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做好单位场所安全工作排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结合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局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存留影像资料,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要求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单位场所安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办公场所按要求配齐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消防栓保持安全畅通,对消防设施设备及时进行了更新和维护。安保人员加强办公场所巡查,每天下班后对办公场所进行断电,预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周末及节日前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利用微信工作群提醒干部职工“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确保人走电断、谨防火灾”。食堂管理人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确保饮食及场所安全、卫生。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于9月30日对我局办公场所及食堂进行安全检查,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6.巡察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问题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每年至少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今年已召开2次专题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9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县委网信办《关于落实“四个转变”防范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网络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通知》等内容,专题听取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准备好照片、台账等佐证资料;要进一步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平台运用的督促,不断提高平台使用率和活跃度。9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家安全防线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审议通过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安排了我局党的二十大前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各分管领导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责任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分管领域相关工作,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问题二: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9月1日,局党委主要领导在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上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并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内容。9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审定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会后予以印发实施,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主流思想文化,加强社会和网络舆论引导,做到时时处处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人力社保系统内控管理不够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1.巡察反馈问题:“一把手”对廉政风险管控不细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管控工作,通过会议强调、谈心谈话、制度建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职工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一是逢会及时讲。以局党委会、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全市人社系统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暨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酒驾、醉驾、赌博、贪腐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局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切实树立系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做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谈话重点提。按照《“四比四看”强党建促发展主题活动暨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局主要领导与分管财务的同志和财务科室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分管同志要认真履职,加强对规划财务科的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财务账务,严禁报账不规范、违反财务报销规定等现象;规划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及附件审核力度,切实履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确保每笔账务清楚明了、资料齐全、合规合法。三是制度更健全。结合人社财务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从预决算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差旅费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四是账务时时查。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局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对经手的各项财务票据做到仔细核查、严格审签,并定期检查单位账务,加强单位内审抽查,做到在细节上严格把控,以严、实的作风避免出现工作疏漏和风险隐患。

  2.巡察反馈问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问题一: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健全制度、学习制度、强化整改等举措,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完善制度管长远。修订完善《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对预决算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监督与财务分析等方面予以规范。二是集体研究促整改。经局党委第34次会议研究,认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具体表象中,大额现金支付、未严格执行对公支付要求两个具体表象在巡察期间已完成整改。对涉及少量资金清退的人员谈话提醒一次,同时责成局机关规划财务科加强票据审核,杜绝违规报账现象。三是较真碰硬见实效。巡察期间,为适应财政一体化平台运用、管理需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转账支付相关要求,大幅压缩现金支付占比;从9月起原则上所有支出转账支付;局机关统一核算的6个单位至目前均无现金支付;县就业人才中心从今年5月起所有支出均转账支付。局主要领导开展党委会集体谈话一次。局财务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4次。

  问题二:公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公车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结合实际再次对车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对系统内部用车进行了规范,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制度学习,严格制度执行,公车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人社系统内部车辆费用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社系统内部车辆借用、费用结算等事宜。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派车管理、车辆维修、加油支付方式、费用报销等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制度学习。9月15日,组织机关驾驶人员对《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车辆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和《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人社系统内部车辆使用费用结算制度的通知》进行再次学习,要求驾驶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费用报销原则上一周内完善报销手续,杜绝不规范报账现象。三是车辆清洗定点。为杜绝洗车费无票据问题,2022年4月由办公室牵头,严格实行公务车辆定点清洗制度,由办公室直接进行按年结算,从源头上杜绝洗车无票据问题。四是规范维保程序。制定内含车辆信息、维保内容、审批程序等多个版块的《公务车辆维修报批表》,落实专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维修保养流程。今年7月以来,我局累计接收驾驶员公务车辆维修申请3份,严格按程序审批后实施,相关材料由局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查。五是严格费用管理。经局党委第34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公务用车报账不规范问题,决定作清退处理,并责成分管领导与所涉及的驾驶员谈话提醒一次,责成局规划财务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票据把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3.巡察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问题一:公务支出管控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财务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健全财务制度,对标对表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一是健全制度,严控公务支出。印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支出管理原则、支出审批权限、支出审批流程、报销凭证管理、结算方式管理以及相关费用报销标准、所需附件等内容,压实审签责任、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务支出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是组织学习,掌握财务知识。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办法》等,让全体职工知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办事。三是集体研判,对标对表整改。经局党委第34次会议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有关规定,对该清退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对涉及的人员作谈话提醒一次,责成局机关规划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单位)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审签,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问题二: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循工会经费独立原则,自2021年以来,已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使用工会经费专账列支工会相关费用。二是加强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由分管局领导对当事人开展谈话提醒,以此为戒,汲取经验教训,局规划财务科重点审核票据及附件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工会主席及有关工作同志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工会经费支出符合规定。

  4.巡察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问题一:工作监管责任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扶贫车间监管,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重新制定创建文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资料复审,用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对现有的9个车间开展全覆盖检查。经核查,现有9个车间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全部符合申报条件。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就业扶贫车间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所涉问题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深入研究分析原因,落实专门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三是明确创建标准。同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忠人社发〔2022〕117号)文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重新明确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范围、场地要求、用工规模、主体要求等申报条件,进一步规范车间申请、审核、公示、认定等创建流程,持续抓好就业帮扶车间创建管理。四是加强创建管理。加强车间申报资料审核,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联合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进行会审,成功创建2家就业帮扶车间,2家车间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都在5年内,符合车间申报要求。

  问题二:文档管理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文档管理不严的问题,我局通过建立制度、压实责任、从严审核等方式,不断提升文档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审核制度。在材料审核方面,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材料撰写“三审三校”制度的重要性,要求材料数据收集做到精细精准,所有公文材料必须通过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仔细核对后方可报送,确保材料质量较高,数据全面准确。二是压实审核责任。对工作人员加强责任教育,落实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明确分管领导会后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严谨规范。三是及时完善资料。对标对表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完善工伤档案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的情况。2017年工伤认定上线全国金保系统后,要求对提交书面申请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出具带文号的书面红头“是否受理决定通知书”给申请人,代替申请表格中的是否受理意见,申请表格中的受理意见不再填写。

  (三)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人力社保工作不够有力。

  1.巡察反馈问题:“一把手”监督落实党建工作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这一表象,局党委主要领导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听取党建汇报,加强党建督导,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压实党建责任。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局党委、机关党委、支部和书记、委员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五强”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0月28日,局主要领导结合“四比四看”强党建促发展主题活动,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实干实绩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为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讲党课,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专题讲授,促进干部职工更好地理解吸收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听取党建汇报。5月31日,召开局党委党建专题党委会,局党委书记听取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要求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工作;局机关党委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指导,个性问题督促及时完成。三是加强党建督导。7月29日,局主要领导深入县职培学校联合党支部督导党建工作,了解支部相关情况,指导支部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自巡察整改以来,县职培学校联合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2.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问题一: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个清单以及《局党委、机关党委、支部和书记、委员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局党委、局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及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已召开党建专题党委会2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次。二是丰富党内活动。党委班子成员为分管科室、单位上党课1次,对分管干部职工提醒谈话1次;各党委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问题二:制度建设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制度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我局根据最新相关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完善了系统内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一是新建规章制度。新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加强系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通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人社系统内部车辆使用费用结算制度》《职工慰问制度》等7个制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党委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财务管理办法》《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等7个制度。三是专题学习制度。我局将所有制度收集整理,印制成《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在职工会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促进制度作用充分发挥。

  问题三:加强基层组织管理有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关于调整忠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兼职党建指导员的通知》,落实专人指导县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明确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局退休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加强下属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自巡察整改以来,局退休党支部、县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党支部均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问题四: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系统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应注意的小微苗头性问题、严格禁止的行为,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党员及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管理。自集中整改以来,未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件。

  问题五:党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违规支出账务进行调整规范。二是将中央组织部2008年《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2017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纳入局党委、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并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列支现象。

  3.巡察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一:选人用人不严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巡察办、县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并结合人力社保系统实际情况,尽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进一步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更高质量地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二是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让干部职工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更好地展现能力和效用,推动人力社保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拟选任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筛选把关,并由派驻纪检组或县纪委监委出具廉政意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开展德能勤绩廉评价。

  问题二:选人用人资料和程序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人事程序。严格按照《关于机构改革后中层干部选任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关于做好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严格对照程序,收集整理留存任前公示等相关资料,做好中层干部任免、人员调动、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二是规范人事管理。研究制定《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考察工作手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考察谈话参考提纲及谈话对象范围》等资料,切实明确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公招、职员等级晋升等考察工作程序、考察谈话内容、考察材料撰写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要求。自巡察整改以来,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调动人员等全部按照新的考察要求开展考察工作。下一步,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任免、职员等级晋升也将全部落实新的考察要求。三是开展谈话提醒。针对“材料缺失、记录不规范”表象已由分管局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批评,并提醒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干部考察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4.巡察反馈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问题一:未核定而聘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补充人员。积极争取启用空编,遴选或公招配齐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县社保事务中心已通过公招等形式增加工作人员14名,同时,县社保事务中心今年5月已清退临聘人员14名,整改后仅有适量的劳务派遣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是提升经办效率。严格落实“综合柜员制”有关要求,办事流程得到进一步梳理和优化,经办效率不断提高。三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目前,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的《忠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县级相关部门讨论通过,近期拟提请县委、县政府审议,印发后将从县级层面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此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已向县审计局报送整改报告,县审计局给予我们充分肯定,并认可我们的整改结果。

  问题二:工会经费超预算。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单独开户、单独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县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预算相关规定及要求,将县财政预算的工会经费、收取的工会会员费、行政补助收入等全部纳入工会经费预算。三是严格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等工会经费开支规定开展活动、列支工会经费,强化经费管理。此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已向审计局报送整改报告,县审计局给予我们充分肯定,并认可我们的整改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巡察整改结果,推动人力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对标对表,持续抓好整改。局党委将紧扣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拓展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机制、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长期坚持到位。

  (二)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人社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构建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社干部队伍。

  (三)注重转化,推动事业发展。通过从严从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建机制、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推进巡察成果转化,切实把问题整改过程转化为驱动各项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实际行动,让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人力社保日常工作中来,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助企纾困等各项工作更高质量开展,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为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加快建设“一地一城三区”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忠县人力社保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4893461,023-54232239(传真)。

  中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