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拟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 ( 征求意见稿 )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公告。其中提到,白云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对于区内已有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新规定,如:不再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

  白云区现有民办学校占全区中小学总数超三成

  白云区教育局表示,白云区民办教育体量大,强化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是白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截至 2022 年 9 月,白云区现有民办学校 330 所,其中,民办幼儿园 201 所,民办教育机构 44 所(含分教点),民办义务教育小学 63 所,初中 7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11 所,完中 2 所、高级中学 1 所、职业学校 1 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83 所。民办学校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 33.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数 81822 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总数 35.90%。

  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

  《征求意见稿》第二章中提到,白云区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要求,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量,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不再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并按照 " 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 2500 人 " 的标准逐步控制民办学校在校人数。

  学前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要提高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普及程度,其中幼儿园不宜超过 12 个班,其中城镇幼儿园不少于 6 个班。

  校外机构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审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该章节中完善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要求:一是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量,提高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普及程度,严格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二是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场地的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量得到控制,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规范。

  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征求意见稿》第三章为 " 民办学校的管理 "。其中提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强化纪律,规范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 " 零起点 " 教学,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要严格落实 " 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 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 " 人籍分离 "" 双重学籍 " 等情况出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

  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18:00 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市民可以通过邮寄的途径反映意见。书面材料寄至广州市白云大道南 383 号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邮政编码 510405),若选择电子邮寄,可发送材料至邮箱:byjyjxqjy@b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