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劳动合同法》解读①

  0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02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恐怖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03《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0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0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

  06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07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08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