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德阳中考招生方案实施规定公布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深化中考中招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特制定德阳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该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德阳市辖区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考生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

  4、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1999年9月1日后出生)可报考普通高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5、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我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中考。

  6、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3)已取得高中学籍(含普通高中退学学生)学生。

  (二)考生报名

  1、中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3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过期不再补报。

  2、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的姓名、年龄、族别、身份证号码(以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电子摄像。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证。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挠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

  4、凡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报名。社会考生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5、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招办和学校公示5日。

  6、各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应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报考标准。

  7、定向生(文件另发)、宏志班(见附件3)、特长生(见附件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文件另发)按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报考。

  8、考生报名号由12位数组成,第1、2位为年度号(17);第3、4位为德阳市码(55);第5、6位为县(市、区)码;第7位为报考类别码(1),第8--12位为考生报名流水号。考生报名流水号以学校相对集中分县(市、区)从00001开始连续编排。

  9、中考报名信息采集按德阳市招办《德阳市2017年中考中招考生报名库结构规范》执行(见附件7),毕业生学籍号、毕业学校标识码等由各初中学校在学籍系统中统一导出并填写,准考证号由德阳市招办统一生成。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628号)要求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

  10、各县(市、区)招办于4月10日前上传报名数据库到市招办。

  二、初中学生毕业条件

  (一)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全部课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学校按照《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教[2015]1号)组织实施。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在学生参加招生考试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评定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予以公示。对学生评定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并上报县(市、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查。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进行,原则上于2017年4月底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应对全体评价者分级进行培训,确保各校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应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权责

  中考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考试科目构成及成绩呈现方式

  1、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体育。

  2、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内容。

  3、考试科目原始分值总计7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文科综合满分150分,其中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满分200分,其中物理95分(笔试85分,实验操作10分),化学70分(笔试60分,实验操作10分),生物35分(笔试30分,实验操作5分)。体育满分50分。

  4、中考学科成绩及总分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见附件6)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等级用于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5、2017年在旌阳区、绵竹市、广汉市、什邡市开展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试点。考试结果作为认定初中生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附件5《2017年德阳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三)命题原则及要求

  1、中考命题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不出繁、偏、怪题。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的联系,切合初中教学实际,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有助于学生的创造性发挥。试题难度适宜,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低、中、高档难度题目比例为6:3:1。

  2、文科综合考试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重视理论联系实际,使试题贴近学生生活,适当设计一些开放性试题,鼓励学生有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