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全南中学招1430名,燕园中学招1015名,师范定向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2〕1号)和《赣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市教教考字〔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1.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指导计划指标,经县政府同意,师范定向计划招生29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男性2名,女性8名);小学教师18名(男性教师10名,女性教师8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

  2.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80名。其中全南中学计划招生1430名(统招计划429名;均衡生计划1001名);全南燕园实验中学计划招生1015名(其中招本市外县30名)、特长生计划招生35名(其中招本市外县5名)。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市教育批复为准。

  3.全县职业高中计划数,由市教育局另下发通知。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2〕1号)执行。

  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今年已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应在考试前完成学籍补建。各地要对报名及学籍信息进行核查,督促无籍学生及时办理户籍或学籍,同步更新学籍系统,确保考籍、学籍、户籍信息一致。

  初二、初三两个年级的学生都要参加初中学考。初二年级的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初二、初三目前休学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的考试。实行初中学考后,复学的、外地转入的、历届生等初三年级的如何考试地理与生物,按《关于明确休学、转学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春季自愿分流到职业高中的学生可以不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已分流的学生想报名参加初中学考的,原学校必须接纳,不得无故推脱。根据报考类别、分数、按志愿参与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享受全南中学均衡招生的考生,只限于在本县初中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初三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户籍、学籍在全南的“人籍一致”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并参加2022年全南初中学考的考生,身体健康,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学校教育事业,详见《关于印发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

  进城务工农民工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报名并参加初中学考,录取时与当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各初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的信息管理工作,要确保考籍、学籍、户籍信息一致。初中学考报名后学生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否则建立普高或职高学籍时因关键信息不一致导致失败,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考试科目、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和历史80分合卷(开卷);物理80分与化学70分合卷;体育考试60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与生物50分合卷;生物实验操作5分。

  以上我市计分科目总分为845分。

  2.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具体安排为:

  

  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3.英语听力测试

  4.体育与实验操作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5月上旬完成。

  体育考试按《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2〕4号)要求执行,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体育考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免考,但不能单项免考。从2023年起,田径100米跑和50米跑只保留50米跑项目。

  四、报考志愿的填写

  1.我县全南中学和全南燕园实验中学为重点高中批次,都设为第一志愿,录取时按第一志愿录取。

  2.学生在初中学考报名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类别为第一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的某一项(即单选项)。师范定向类志愿为单选项且考生要写明报考学校及具体类别(“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就读学校: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936;“特殊教育”就读学校:豫章师范学院,学校代码:914)。

  3.兼报类别为考生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与第一志愿不同的志愿(多选项)。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高、中职类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职类。在录取本县的学校时,未录取师范定向的考生按其所兼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修改和填报功能。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4.密码管理

  为确保考生掌握本人的登录密码并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除学校发放初始密码外,考生和家长还可在“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按提示查询本人的初始密码。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管理平台后,必须修改密码,再凭修改后的密码重新登录管理平台才能正式填报志愿。更改后的登录密码,只有考生本人知悉,考生须妥善保管,自负保密职责与外泄后果。

  考生确实遗忘登录密码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初始密码重置。

  各学校要严肃密码管理纪律,对学校发放密码方式、招生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指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考生登录密码、干涉限制考生自主选报志愿、违背考生意愿包办代填志愿等。

  五、考试与评卷

  1.初中学考设两个考点:全南二中考点、全南三中考点。

  2.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有1名为外学校教师。

  3.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4.英语听力:有残疾考生,可申请免试。若有该类考生,学校单独与县教育考试中心联系。

  5.初中学考文化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全市统一专网远程阅卷。

  六、录取办法

  统招及均衡生分数线不得低于全县初中学考第2415名考生分数(除市直学校及师范定向录取考生)。如所填报学校录取名额满,则调剂到未录取满学校。

  录取顺序:市直学校师范定向全南中学及燕园实验中学招生录取全南中学均衡生录取

  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含均衡生)在录取时若初中学考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下列顺序进行预录取:

  (1)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根据计划数录满为止。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经批准的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允许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实行计划单列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已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一)市直学校录取

  考生报考提前批市直学校并分数达到市直学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市有关规定负责录取。

  (二)师范定向类录取

  1.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按考生初中学考总分分类别、分男女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殊教育计划单列,按考生初中学考总分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2.录取后,小学教育考生根据分数高低先后顺序选择录取专业。若报考小学教师中的男性考生不足10人、幼儿园教师中的男性考生不足2人,则定向培养报考相应岗位女性教师。

  3.若未完成某项计划,则从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定向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培养岗位,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计划数不变。

  4.被师范定向录取的考生,如要放弃师范定向资格须在7月11日前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放弃手续,并参加所在县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考生录取后,考生分类别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相应岗位依次选专业。

  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初中学考总分的70%,即不低于592分。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按所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三)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1.全南中学统招计划429名。录取资格及办法:第一志愿填报全南中学的考生,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2.全南县燕园中学计划招生985名。录取资格及办法:第一志愿填报全南县燕园实验中学的考生,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四)均衡生计划1001名

  (1)指标分配:按全县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计划分配方法如下:

  均衡生:本县初中在籍在校应届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三年学籍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历届生、社会考生不具备均衡生资格。

  (2)录取资格及办法:全南中学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全南中学统招录取线下降 120 分。由全南中学及全南燕园实验中学第一批统招后,符合均衡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总分成绩从高往低分录取。均衡生计划的分配、资格审查及录取等事项,将由教育科技体育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若有部分学校均衡生计划未能完成,则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调剂录取其他学校符合均衡生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初中学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因生源不足,全县均衡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则转为全南中学统招计划,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初中学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五)其他事项

  全南中学根据统招计划指标及均衡生计划指标一次性录取,不补录。

  全南燕园实验中学第一次录取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的视为放弃,空出的指标由全南燕园实验中学自行组织本地生源可不分填报志愿进行补录(不得录取全南中学已录取学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最低控制线。燕园实验中学本市外县指标及特长生录取由燕园实验中学严格按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规定自行招生,并提供外县考生录取资料。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该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特长生、创新特色生名单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在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从2023年开始,我市招收特长生的最低文化线由招收学校统招线的60%提升至70%,以进一步提高特长生的文化素质。

  七、组织管理

  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回避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总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考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确保学考报名、考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各有关学校要开辟政策宣传专栏,将招生政策、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录取名单等公布于众,切实帮助考生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着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已按考生志愿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考成绩排名;严禁以测试、“密考”“八升九”“直升班”“实验班”等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升学考试或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

  来源:全南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