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退合一”功能上线,(附操作流程)
自留抵退税政策公布以来,北京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宣传辅导信息,确保企业了解政策和办理流程,第一时间享受到留抵退税的改革红利。2019年,率先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业务”办理功能,实现该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将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压缩至8小时内,获得退税时间平均为6-8个工作日。今年,再次领跑全国,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和退(抵)税申请表整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模块即可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增量期末留抵退税申请,让纳税人获得政策红利更轻松、更便捷、更省时。
什么是留抵税额退税
留抵税额退税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即留抵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留抵退税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以下是“报退合一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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