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升学政策释疑:插班转学都有哪些规定?

  近日,有网友发出一则一位三水的家长向教育局的求教信。

  内容大致是:三水区居民,工作调动到南海,小孩也从三水转学到南海,目前就读石门中学附属实验小学,但小孩学籍一直未审批转出,寻求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指引。

  三水区教育局的回复:

  国家义务教育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各区县要接收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户籍常住认可随迁子女入学,即入学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所在区户籍或所在区居住证。为规范义务教育办学秩序,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我区施行学生具有转入学校所在区的户籍或父母具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作为申请转学的基本条件。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个人工作在南海区,家庭并没有实际居住在南海区,学生非南海户籍,父母也不持有南海区居住证,不符合南海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条件,建议您在居住地就近入学,也可以考虑申请佛山市内户籍迁移,再办理转学申请。

  

  从以上的问题和官方的答复,其实大家都应该看得出某些端倪,现在的跨区插班转学已经不容易。为什么家长们冒险选择跨区插班转学,其实道理大家都懂,跟“孟母三迁”的道理是一样的,只为孩子选择更好的教育环境。

  按照以往的操作,你只要在别的区找到肯接收的学校(通常是民办学校,通过考试录取),那么就可以直升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同时也具有了该区的学籍。

  但现在这条路径已经被堵死,一方面是中途转学已经没有了直升资格,另一方面也是更加重要的一面是,如果你无正当的理由学籍是转不出去的,所谓的正当理由,只有两个,一个就是户籍的迁移;另一个就是非户籍的常住随迁(社保或居住证),也就是父或母必须要有转入区社保或居住证。

  根据三水区教育局的回复,现在摆在这位家长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径选择,一是回三水区就近入学;二是办理户籍迁移至南海,然后办理转学申请。那为什么不可以在南海购买社保和办理居住证后办理转学申请呢?这是官方刻意回避了这一途径,还是因为转学在先,社保和居住证补办在后,不符合相关政策,笔者没有去深究。

  那么除教育局官方给出的两条途径外,还有可能存在第三条途径吗?如果这位家长的孩子,一直在南海就读,而学籍一直留在三水,是否可行?这个笔者此前也探讨过,对于这种冒险的行为,其实肯定不建议,而且“人籍一致”也肯定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

  在人籍不一致的情况下,最大的弊端就是小升初时依然享受不到就读区的学籍政策,以上面的个案为例,这位学生小升初时依然只能按三水区的户籍生政策入读三水区的公办和参与三水区的民办摇号;他是无机会以“学籍生”的身份参与南海区的民办摇号的。这是对小升初的影响;

  如果是初中阶段转学,那么这种情况下,中考时是享受不到转出区和转入区的“指标生”政策的,而且大概率的只能以户籍所在区作为报考区参加中考。

  从以上的分析,家长们可以大体知道民办的跨区转学途径了。其实说到插班转学,可以细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学校的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办的插班转学和民办的插班转学;按区域来分,分为区内的插班转学和区外的插班转学。下面笔者就插班转学的途径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区内插班转学

  1.公办学校转公办学校,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可行的,已在读公办学校一般不能再办理公办学校的插班转学。当然这里是指同一户籍地内的公办,如果跨镇(街)的公办之间能否转学,这个笔者还没有去深究。三水区的插班招生公告,就明确区内公办之间不能插班转学。

  2.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转入公办学校就要符合公办学校的入读条件。笔者在网上查阅到各区的插班转学条件如下:

  南海区:

  一是南海区所在镇(街道)的户籍生;

  二是持有《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含A证和B证)并按规定处于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三是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

  四是购房类学生:在南海区所在镇(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子女(要求持有居住证,已取得父母产权的房产证。)

  顺德区:

  根据《顺德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接收转学插班生,须按本学区户籍回流生、 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插班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次序安排插班入读,额满即止。

  禅城区:

  现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的学校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的禅城区户籍生。安排完申请转入户籍生后,学校仍有可供转入学位的,可依次安排在本校申请的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户籍人口子女插班入读。

  高明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满足公办插班转学条件的对象有三:

  一是高明区本(镇)户籍生;

  二是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经高明区经促部门认定,符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佛山市高明区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明府办〔2016〕175号)要求的高明区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以下简称:大型骨干企业员工子女);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三是非本镇(街道)户籍,但符合区、镇(街道)教育局制定下发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中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

  注意的是:这里的户籍是以镇(街道)为单位,因而就算是区内的插班转学都要满足以镇(街)为单位的户籍地条件。

  三水区:

  一是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二是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是三水区户籍的学生。

  四是父或母在三水区内购房(房产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学生。

  五是父或母在三水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插班转学入公办学校都是由教育局统一操作的,一般是公布学位空缺,家长申请,各级审批完成。笔者查阅今年的插班转学统一时间应该在7月份开始发布学位空缺和插班转学公告。

  3.公办转民办:区内公办学校转民办学校,操作相对简单,只要有民办学校愿意接收,按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即可。

  (二)跨区插班转学

  1.跨区转入民办学校,按以往的操作只要有民办学校接收就可以了,但正如上面的例子,目前是要满足户籍、社保和居住证的条件的。据某些知情的家长介绍,跨区转学其实满足前述三个条件之一即可办理。户籍当然就不用说了,社保和居住证也只需其中之一即可。所以,笔者此前听说过的极端例子是,在某区开保时捷的富人,到另一个区当保安,为的就是买当地的社保,让孩子转学。这或者只是一个笑话,但也看出家长为跨区转学所作的用心良苦。

  2.跨区转入公办学校,这种一般来说难以操作,可能最便捷的方法是迁移户籍,其次是特殊人才子女(如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部分也可面向政策性借读生,但前提是公办学校有空缺学位。通常公办学校的插班转学是统一操作的,也就是由教育部门统一发布各公办学校的学位空缺,统一申请插班转学,一般为每年的7月份左右。这个操作与区内转入公办学校的操作是一致的。

  转学原则: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留级或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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