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集中启动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

  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集中启动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详情已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rsxx/),可直接登录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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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6家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0名。

  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服务局)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部机关的各项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受委托承担部机关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3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学校集体户口),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京内户籍社会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度公开招聘涉及6个岗位,其中应届毕业生6人,社会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行政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memosc/)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平台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工勤岗位面试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占面试总分的80%。

  2.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评分参考,不单独计入考试总分。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本单位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

  (六)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咨询电话:010-64463756。

  监督电话:010-64463449。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

  (煤炭工业档案馆)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计划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应急管理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安全监管和煤炭工业档案,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军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北京生源毕业生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人(京外生源1人、北京生源2人),社会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 12月10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将《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学校开具可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个人荣誉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jbdagjianli@126.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除个人基本情况外,还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能力素质、应急管理工作和档案工作基础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着重考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素质、行为举止、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着重考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

  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发布。

  (五)体检、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网站发布,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另行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4463392;

  监督电话:010—6446396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档案馆(煤炭工业档案馆)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名,社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森林草原火险预报、火灾监测和重特大火灾跟踪监测,负责调度值守、损失评估、统计分析和火场应急通信等工作,是森林草原防灭火预警监测专业机构。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止,应聘人员应填写《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yjjczxgkzp@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已报名考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聘人员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83933437;

  监督电话:010—8393342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100054。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以下称“搜救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地震、地质灾害搜索营救、现场评估、专业培训、国际救援等有关工作,负责中国国际救援队能力建设和支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搜救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9名(京内生源6名,京外生源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4.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详见《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号:nersstalent@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若有瞒报,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聘人员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查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满分120分,及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排序资格。

  2.笔试前搜救中心网站发布笔试公告。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证件材料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前在应急管理部官网、搜救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和递补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为准。面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及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由搜救中心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并告知面试公告有关要求,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报到。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若暂无,需学校提供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各一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命题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被列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岗位拟聘人员数未达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为准。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聘用前考察工作。

  五、拟聘人选信息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全面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及搜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公开招聘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会提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聘用。搜救中心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我们更改。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系不畅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告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西街1号,邮编:100049。

  咨询电话:010-59956315

  监督电话:010-59956323。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负责解释。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卫星减灾应用中心)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以下简称减灾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卫星应急应用、数据信息管理、科技法规标准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责,是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和空间技术减灾应用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减灾中心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6名(北京生源3名、京外生源3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3名。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ndrcc/)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应届毕业生应聘应急处置岗位、应急评估岗位、数据处理岗位、综合分析岗位、数据处理分析岗位的人员,以及社会人员应聘应急处置岗位、预警保障岗位、国际交流岗位的人员,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ndrcc/)查询。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含)。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国家减灾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国家减灾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国家减灾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52811104;

  监督电话:010-528113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邮编:100124。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应急管理新闻宣传、网站运维、舆情监测、视频制作、文化建设等工作,是应急管理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计划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5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4.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位学历、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mempe/)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笔试。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有关通知信息)。

  (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与处置相关知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掌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届时根据北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届时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具备面试备选资格。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周内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查询。

  (四)面试。主要测查应急管理、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与处置等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沟通配合等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运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国家应急管理宣教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国家应急管理宣教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4463641;

  监督电话:010-6446353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

  (应急管理部党校)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以下简称干部培训学院)是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一流教育培训基地”,是实施安全生产考试和应急管理人才评价的“一流考试评价机构”,是应急管理干部培训研究和决策支持的“一流特色新型智库”,是应急管理系统党员教育主阵地、干部培训主渠道,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4.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的职业特点;

  5.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流畅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应聘人员填写《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公章)、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奖励证书等材料电子版的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按时发送至电子邮箱(gbpxxy@126.com)进行报名。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可登录国家应急管理培训网(www.memet.org.cn)查询。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国家应急管理培训网(www.memet.org.cn)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授课潜力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国家应急管理培训网(www.memet.org.cn)发布,面试递补公告在国家应急管理培训网发布。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6.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及国家应急管理培训网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3.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4.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5.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64463729

  报名邮箱:gbpxxy@126.com

  监督电话:010-64464028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邮编100012

  本公告由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

  (应急管理部党校)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

  (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研究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理论、政策、法规、规划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矿山安全、灾害风险评估、城市安全发展等实践研究,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人,不包括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热爱应急管理和矿山安全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位学历所对应专业。

  (五)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按国家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人员。京外生源应当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和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pdf版),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学术成果、奖励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标记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ccsr.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在报名表上填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研究中心网站(www.ccsr.cn)。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答辩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试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交相关材料。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一)专业能力答辩。答辩原则线上进行,考生通过PPT介绍个人研究成果并进行答辩,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答辩环节全程录像。答辩时间和具体安排在研究中心官网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专业能力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答辩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研究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研究中心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照专业能力答辩成绩排名顺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须提交声明放弃材料。参加面试人选当日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特别是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专业能力答辩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

  (四)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答辩原则线上进行,面试在北京线下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为2:1,达不到2:1的,以实际参加考察人数为准。体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人选须提交放弃声明。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或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选,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因人选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研究中心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回避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急管理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中关于人员回避的纪律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公开招聘通过专业能力答辩、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五)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并支持配合。

  咨询电话:010-64463957。

  报名邮箱:zhaopin@ccsr.cn。

  监督电话:010-64463482。

  监督邮箱:xinfang@ccsr.cn。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信息采集与加工处理、信息分析与提供、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信息技术开发、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是应急管理信息化及大数据技术、通信技术专业支撑机构和研发中心、示范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2名,社会人员9名,均为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应急管理信息化事业,适应实战化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要求;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素质,身心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社会人员为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中午12时,登录“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11memtic/)进行网上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填报的个人信息应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考生有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工作人员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和应急管理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达到72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在北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大数据中心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达到70分者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人数为准。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公告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线上复审。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如递补人员,及时发布递补公告。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安排,笔试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

  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网站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进行聘用。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五)公开招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010-64464810

  监督电话:010-64464858

  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促进保障工作,承办应急资源管理平台运营和社会力量救援行动联络服务有关工作,参与社会应急资源管理体系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或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下午2时截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请填写《紧急救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学术成果等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onghebu@chinajjjy.org.cn)。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

  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我单位负责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再通知。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履职所需的基本素质及相关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事项,在“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chinajjjy.org.cn/)查询。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具备体检、考察备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拟招聘人员数量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在面试前24小时内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该岗位不再按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chinajjjy.org.cn/)发布。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与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以及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无特殊情况,为符合落户政策的应届毕业生解决北京户口。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