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部署 积极谋划——海南省全面落实《财政总会计制度》综述
为加强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财政部研究制定印发了《财政总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财政总会计核算,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为建立健全政府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海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提前参与制度设计,积极谋划制度执行,按照全省“一盘棋”的安排部署,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优势,全面落实新制度。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新制度进一步对财政业务活动的基础性规定进行了完善,提高了政府财政数据质量和信息完整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5年版)》(以下简称老制度)主要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范畴对财政预算管理活动进行规范。而新制度首次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理念,建立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轨制”运行工作机制,并采取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核算方式,对政府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流量信息和政府财政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共同进行核算,完整全面地反映了政府家底和运营成果。
新制度统一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加强对政府资产负债的管理,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与此同时,新制度采取了平行运行的核算模式,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满足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提出的基本要求,统一了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同时,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资产、负债类项目的核算和反映,尤其是对“股权投资”“应收股利”和“应付利息”等科目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从核算方法、核算口径等方面提供了详细、完整的指引,对各级政府在对外股权投资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制度中“财务会计”核算功能有效满足了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现实需要,通过重新设置报表体系实现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账表数据一致性”要求。
当好排头兵,以创业实干精神推进新制度改革
施行新制度是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路径。海南省积极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自贸港精神融入到新制度的起草、修订、试点和全面落实中去,并以新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财政管理行为。
一方面,积极参与探索研究,提前谋划系统建设。
自2020年起,海南省财政厅先后派出多名业务及技术骨干参与财政部组织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研究起草和修订工作,深入研究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建议,主动承担新旧制度衔接的研究任务,及时掌握改革精神和主要变化,并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为制度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为做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海南省在2020年率先开发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时,就充分考虑到了新旧制度平行运行和新制度两套会计科目过渡期间并行核算和平稳过渡的管理需要,即:以“会计科目主体”为抓手,按照满足原制度实施不受影响,新制度实现“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政府会计核算要求,开展一体化系统建设,为财政总会计制度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系统支撑基础。
另一方面,多举措扎实开展新制度试点工作,夯实改革实践基础。
一是精心选择试点范围,全面开展试点培训。2022年3月,财政部将海南省作为全国首批6个试点省份之一,开展新制度试点。海南省迅速行动,于同年4月份印发《海南省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的总会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新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部署。同时,建立起省级统筹协调、市县全力配合的改革机制,从多角度对新制度进行测试,全面积累试点经验。此外,海南省选择省本级、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等4个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且管理基础较好的财政部门,在2022年度开展先试先行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海南省财政厅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全省开展改革试点网络培训班,组织全省各级财政国库分管领导、负责人、业务骨干及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人员近200人,深入学习改革试点相关内容,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组织开展全实景式业务模拟试点,统一全省业务设置。为确保试点效果,海南省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优势,在系统中通过“一笔业务,两种核算”的方式对新制度开展全真模拟试点。从2022年1月1日起,海南省财政厅将所有财政业务在保持老制度记账的同时,按照新制度要求重新开展核算。考虑到市县人员基础较弱等实际情况,为便于全省同步开展试点,省级财政对会计制度科目、业务场景、账套范围、会计分录等涉及核算的初始化信息进行统一设置,并同步到市县试点账套,确保市县与省级同步开展新制度试点核算工作。
三是定期开展日常对账工作,及时检验试点效果。省级财政按月将新制度试点账套与老制度正式账套的核算数据依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对账,主要是将新制度中预算会计科目与老制度相关支出科目进行核对,财务会计科目与老制度资产、负债科目进行核对。通过详细对账,省级财政可以检验新制度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海南省财政厅积极指导试点市县定期开展新老制度两个账套的对账工作,及时发现试点问题。通过采用整个年度的业务数据进行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新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下一步新制度正式施行积累了实践经验。
四是全面梳理系统业务功能,完善系统开发。海南省利用新制度率先试点的契机,结合试点实践经验,进一步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总会计核算模块予以完善,确保了系统功能更好地支撑新制度。海南省根据新制度试点要求,先后提出了在凭证录入、生成环节增加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科目规则的设定和检验,防止两套会计科目窜用。同时,海南省财政厅还在凭证录入和生成环节增加现金流入流出信息,为下一步现金流量表自动生成提供了基础。此外,海南省财政厅还重新设置了新制度报表体系和取数逻辑,完善报表设置。截至目前,海南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功能完善、运行平稳,为下一步新制度执行提供了根本保障。
全面落实,做好新制度执行和财政报告有效衔接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全省“一盘棋”部署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海南省财政厅自今年1月1日新制度正式实施之后,便立即将新制度与新旧制度衔接等政策文件下发至各市县财政部门,并部署全省开展贯彻落实新制度工作。一是利用去年年终全省财政国库工作会议间隙,海南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新制度内容进行二次培训,培训的重点侧重于新旧制度衔接和日常业务,并结合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答疑,确保市县总会计人员及时掌握制度内容,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对接系统建设,海南省财政厅提前开发2023年财政总会计核算模块,在去年12月底前完成新制度的全省统一设置。为做好初始化工作,海南省财政厅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账套编码和名称、统一基础设置和业务规范,统一会计科目体系和辅助核算,指导市县按照新旧科目对照关系,通过数据导入方式,承接上年度年末余额。
其次,对接股权和债权管理部门,完善相关政府资产负债信息核算。
按照新制度核算要求,海南省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存量政府股权投资的清理和规范力度。通过及时收集政府财政安排对外企业和政府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资料,海南省财政厅要求,对于以前年度发生未登记入账的相关资料,省级财政部门在新制度初始化中予以补充登记。同时,根据国有企业应交股利情况,海南省财政厅及时确认“应收股利”等资产信息。在对接债权管理部门方面,海南省财政厅运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按年计提政府债券利息费用,真实反映了政府支出责任。
最后,积极研究探索新制度与财政报告的有效衔接,推进新制度下财政报告的有效编制。
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支撑财政报告的自动生成。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财政总决算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将与总会计核算相互打通,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提取。海南省财政厅将在全面落实新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主动参与,全面梳理新制度中预算会计科目与财政总决算报表的取数关系,实现财政总决算收支决算数的“一键生成”,确保账表一致。同时,根据新制度财务会计科目体系要求,海南省财政厅积极研究财务会计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之间的关系,为下一步财政部修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指南》提供政策建议。
新制度的印发,不仅是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对财政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海南省财政厅将严格落实新制度改革要求,组织各级财政会计人员继续深入学习新制度,深刻认识改革的变化及其重要意义,全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为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贡献海南力量。
编辑:陈久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