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推出19条举措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

  在保障少先队工作经费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不低于目前小学生(6—12岁)每人每年10元、在校中学生(12—18岁)每人每年30元、全市青年(18—35岁)每人每年1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安排资金,纳入市区两级预算,用于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开展主题活动等。

  在少先队辅导员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单独设置“思政类”学科类别,将少先队辅导员纳入其中,实现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可参评学科教师职称或思政类教师职称。市区两级政府要因地制宜设立辅导员岗位津贴,参照班主任岗位津贴标准发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在少先队表彰激励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开展三亚市共青团“两红两优”、少先队“三优”、“红领巾奖章”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激励机制,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作用。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所占比例不低于全部候选人的10%。团组织“两红两优”表彰的优秀青年、先进工作者等,辅导员所占比例不低于全部候选人的10%。受到表彰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享受同级优秀教师的待遇。

  在强化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市区两级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市区两级政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市区两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市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少先队重要工作的研究协调。将少先队工作整体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