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公办中小学乱收费校长一律免职

  

  广州中考网2月27日讯:广东规定公办中小学乱收费校长一律免职。省教育厅和省政府将对各市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有乱收费行为,对公办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详细情况请看下面新闻报道:

  讲义费、试卷费、重修费、考研复试费,这些统统都属乱收费!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政府纠风办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季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严禁各类学校巧立名目牟利。

  幼儿园不得举办兴趣班收费

  去年底,国家教育收费督查组对广东省部分市及高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发现个别学校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新学期到来,“乱收费”这一老话题再被提及。

  《通知》中强调,全省中小学不得自立服务性收费项目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巧立名目收取讲义费、试卷费、押金等。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及从严控制原则,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中小学代收费必须按选定项目和内容集中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此外,幼儿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兴趣班收费。

  在高校收费项目方面,教育厅严申各高校不得跨学年收取学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

  失职渎职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通知》中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到阳光收费,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校园网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计算单位等内容,在收费地点或方便学生、家长阅读的地方公开明示。

  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严申,将对各市各高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现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除坚决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公办学校校(园)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分管教育的党政领导和教育局长的责任。对教育收费投诉出现反弹的教育收费规范县,将坚决撤销其收费规范县的称号。凡发现高等学校乱收费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完】

  来自腾讯网友的评论:

  @Michael Zhao:我的孩子是在珠海读小学读书,小学老师发短信会让告诉家长,去制定的书店买课外书,补习书、学习报等等,哎,据说,书店,文具店,很多都是学校的关系户,或者是老师的亲戚开的,还有书店和老师合作,老师从中赚回扣或者提成,和导游劝消费者购物一样的道理。以上评论 事实~!!

  @感恩:父母都在广东务工,子女随父母就近入学,却被什么没房没车没社保卡住,硬是交了12000的红包钱才得以插班入学,且这12000任何字据,请问这叫什么?

  @whz:有关教育方面的问题,请别听教育主管部门或官方媒体怎么说了,中国的教育就是太糟糕,尤其是学前教育、小学和中学。由于稍好点的学校跨区域招生,就有了高收费的借口,而中国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到好一点的小学、中学就读,都背着交高价学费的沉重负担,因此,中国本质上没有义务教育,各级政府没有实际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试想想,小学跨区收费每年高达2万元、3万元,6年读下来就近20万元。请问,一般做父母的,月收费有多少?一年能存款3万元?事实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是在依靠义务教育中的跨区域上学高收费从老百姓手中把钱再收回去。可悲的再分配。

  @彩*色の风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年年说不许乱收费,年年越收越多,幼儿园攒助费一样收,政府还说可以退,退什么啊,哪有的退啊,照样收,还翻倍收。政府的话当屁话。

  @灵雁: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大山村的大山幼儿园及其他几个收入园及学费也是分几个等级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的学费都是要比本地人口子女的学费是多一半的,就现在来说,小班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费用总和是1170元一个月,而本地人口子女的费用总和才480元一个月,在园工作的人员子女是680元一个月,真是不公平,地域歧视啊!读幼儿园读不起啊,读的是大学。

  欢迎加入我们的讨论:广州E度中考论坛

  小编推荐相关阅读:

  广州一中学要求差生签署不参加中考证明

  “广州市德育示范学校”评审公布名单

  广州中小学托管费3月起升为每天2元

  省实高中学位四成高价“出售”用于还贷

  广州执信中学“牵手”从化六中